云南自考考試注意事項及攜帶物品有哪些
2023-07-17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今年自考考試即將就要開始了,自考考生是否已經做好了準備?在自考考試期間需要我們注意哪些?我們進入考場可以攜帶哪些物品?本文由小編整理發布,僅供參考。
云南自考考試可以攜帶的物品
考生進入考場除必要的文具,如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三角板、圓規、橡皮擦等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計算器(可以使用計算器的課程除外)、電子記事本、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照相機、電子攝錄設備、涂改液、修正帶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
其他專業特殊要求物品:
課程編號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特殊說明 |
267 | 08458 | 土木工程經濟與項目管理 | 需攜帶沒有存儲功能的計算器 |
345 | T2447 | 建筑經濟與企業管理 | |
338 | 02447 | ||
277 | 08308 | 統計基礎 | |
332 | 06641 | 園林工程 | 需攜帶本學科常用作圖工具 |
257 | 05547 | 系列招貼設計 | |
319 | 05545 | 視覺表述 | |
343 | 05546 | 系列書籍裝幀設計 | |
310 | 02394 | 房屋建筑學 | |
294 | 05548 | 包裝工藝與設計 |
云南自考考場注意事項有哪些
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進行正常工作,不得擾亂考場及試室的秩序。監考人員有權對試室內發生的違紀、違規或擾亂考場秩序的問題按規定作出處理。
試室內必須保持安靜。考試期間,考生不準隨便說話,不準隨意離位走動,不準吸煙;不準夾帶、旁窺、抄襲;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準換卷傳抄;不準冒名頂替。
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答,并把試卷按頁碼順序整理好,反放在桌面上,然后有秩序地離開試室。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均不得帶走。
云南自考考試成績查詢時間
根據2017年10月云南自考成績查詢時間(11月18),預計2018年10月云南自考成績查詢時間為11月中旬。屆時,參加了本次考試的考生可以登錄云南省教育考試院(http://www.ynzs.cn/)成績查詢欄目查詢考試成績!
云南自學考試成績以百分計,六十分為及格,不及格者可參加該門課程的下一次考試。考試成績公布在“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網站上,考生自行登錄網站(WWW.YNZS.CN)查詢。考生對成績有質疑的可在成績公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到各州(市)招生考試機構辦理查分申請,由各州(市)招生考試機構匯總后統一到省招考院查分,查完后通知考生
被認定為考場的行為有哪些
(一)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二)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三)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四)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六)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八)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九)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考試的處理辦法有哪些
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當次考試成績各科成績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