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海8月自考成績復核的時間以及流程
2023-10-14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為進一步規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復核程序,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規定》,青海省制定以下自考成績的復核辦法。
青海省2020年8月自考成績的復核辦法(修訂)
一、成績復核時間
當次考試成績發布后三個工作日內,逾期不再受理。
二、成績復核范圍
1.是否為考生本人答卷(答題卡);
2.掃描圖像是否清晰完整;
3.是否存在漏評、漏閱;
4.各小題得分合成后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
三、成績復核流程
1.考生于成績公布后第3個工作日17:00前持《青海省自學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見附件1)、準考證及考場座次通知單、本人身份證到參加考試的考區申請成績復核。未按規定方式或不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的申請均不予受理。
2.各考區收集匯總《青海省自學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將本考區申請復核成績的考生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申請復核的科目、公布成績、申請復核理由等,生成Excel格式文件,于成績公布后第4個工作日9:00前通過FTP服務器報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絡信息管理處。
3.省自考辦組織專人進行考生成績復核,將復核確認后的考生成績生成PDF格式的《青海省自學考試成績復核告知單》(見附件2),于成績公布后第4個工作日17:00前通過FTP服務器反饋至各考區,由各考區負責下載打印后及時告知考生。
四、成績復核仲裁
1.考生對成績復核結果仍有異議的,須于成績公布后第7個工作日17:00前,攜帶本人《青海省自學考試成績復核告知單》、準考證及考場座次通知單、身份證到省自考辦申請仲裁,逾期不再受理。
2.成績復核仲裁組對考生成績進行再次復核,作出仲裁結論,并將仲裁結論通知考生本人。仲裁組作出的仲裁結論為最終結論,其后不再受理考生有關成績的任何異議申請。
3.成績復核仲裁組由省自考辦相關負責同志和省教育廳機關紀委、廳政策法規處、試卷評閱組組長、評卷教師和省自考辦相關工作人員等組成。
五、有關工作要求和說明
1.成績復核申請應由考生本人到考區辦理,如考生委托他人代為辦理,須出具考生親筆簽名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中需注明委托權限、代理人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等內容),由代理人持考生本人委托書、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及考場座次通知單按規定方式辦理。申請成績復核仲裁,必須由考生本人到省自考辦申請辦理。
2.考生成績復核并非核卷,不允許考生查看試卷,只復核答卷是否有漏評、漏統分以及各小題的分數相加是否正確,評分細則以及評分寬嚴程度不在成績復核范圍,缺考、違紀者,不在成績復核之列。
3.成績復核期間,各考區要安排專人負責,并做好宣傳解釋工作,重點廣泛宣傳網上評卷規則及告知考生答卷實行雙評、自動統計登分、多重技術校驗等嚴格的流程和措施,確保政策宣傳到位。
4.成績復核時間緊、政策性強,各考區要高度重視,認真受理考生申請,按時、準確匯總和上報申請成績復核的考生信息,及時反饋成績復核結果,確保成績復核工作落實到位。
附件:1.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
附件:2.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復核告知單
青海自考考籍管理工作的安排
(一)電子轉考
根據考試中心《關于延期開展2020年上半年自考轉考工作的公告》,延期開展2020年上半年自學考試轉考相關工作,恢復辦理轉考的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青海省教育考試網或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試微信公眾號。
(二)免考申請
上半年申請畢業需辦理免考課程手續的考生,本次課程免考申請延期至與畢業申請同步辦理,免考申請材料和申請畢業材料屆時一并提交省自考辦審核。申請畢業時間請考生關注青海省教育考試網通知。
(三)申請畢業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考者考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完成規定的畢業論文(設計)或其他教學實踐任務;思想品德鑒定合格,可以取得畢業證書。
青海2020年自考免考申請程序
申請免考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將原學校的畢業證(或有關合格證書)、身份證和畢業證(或有關合格證書)、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原學校課程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教務部門公章,還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驗印自己的學歷,并打印出《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報告》交給考區招辦初審,由考區招辦將符合條件者上報省自考辦審批,辦理結果由各考區招生辦公室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