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自考民事訴訟法原理與實務備考指南
2026-05-13 來源:教育在線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包含費用、分數等具體信息以本省教育考試相關部門公告、院校公告、報名系統提示為準。
準備參加2026年自考的同學們注意了,這份民事訴訟法原理與實務的復習要點,是給正在備考的你們整理的干貨。掌握這些核心內容,能幫你在考場上更有把握。

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制度
合議制度是民事審判的重要形式,由三名以上審判人員組成合議庭審理案件。這個制度有三個關鍵點:一是發揮集體智慧,二是避免法官個人專斷,三是防止主觀價值影響案件審理。
一審合議庭可以包括審判員和陪審員,或者全部由審判員組成;二審則必須全部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人數必須是三人以上的單數。特別要注意,重審案件必須重新組建合議庭。
證據法學的核心概念
在英美法系中,證明責任包含兩個層面:一是證明負擔(說服負擔),要求當事人用證據說服裁判者;二是舉證負擔(提供證據的負擔),要求當事人根據訴訟進程提供相應證據。
我國行政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對證明標準都采取間接規定的方式。比如《行政訴訟法》第61條就通過上訴案件的處理情形,間接體現了證明標準的要求。
訴訟行為的關鍵要點
訴訟行為分為訴訟事件和訴訟行為兩類。訴訟事件是客觀情況,而訴訟行為則是訴訟主體依法進行的活動。要注意不同主體的訴訟行為特點:
法院的審判行為具有職權性,檢察院的抗訴行為體現監督職能,當事人的訴訟行為具有任意性和期限性,而第三人和訴訟代理人則要在授權范圍內行事。
這些內容都是考試中的高頻考點,建議結合案例理解記憶。具體考試安排以當年教育考試院的通知為準,建議提前做好復習規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