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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湖北開放大學2025年春季學期開放教育招生方案》的通知

鄂開大教〔2025〕1號

各市(州)、省直管市廣播電視大學及直屬分校(學院)、各教學點:

現將《湖北開放大學2025年春季學期開放教育招生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做好貫徹落實。

湖北開放大學 

2025年1月25日

湖北開放大學2025年春季學期開放教育招生方案

 一、招生專業

2025年春季學期湖北開放大學開設專業59個,其中本科專業(方向)27個、專科專業(方向)26個,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專科專業(方向)3個,“新型產業工人培養和發展助力計劃”專科(方向)專業3個。

(一)專科起點本科專業(方向)

法學、工程造價、工商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學校管理方向)、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文學(師范方向)、護理學、化學工程與工藝、會計學、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金融學、社會工作、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市場營銷、書法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數學與應用數學、水利水電工程、土木工程、小學教育、行政管理、學前教育、藥學、英語、公共事業管理(家庭及社會教育指導方向)、車輛工程。

(二)專科專業(方向)

茶藝與茶文化(茶葉評審與營銷方向)、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大數據技術、大數據與會計、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電子商務、法律事務、工程造價、工商企業管理、廣告藝術設計、護理、機電一體化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網絡管理方向)、建設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術、金融服務與管理、旅游管理、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社會工作、社會體育、市場營銷、水利水電工程智能管理、行政管理、學前教育、藥學、中文。

(三)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專科專業(方向)

行政管理(鄉村管理方向)、黨務工作、畜牧獸醫。

(四) “新型產業工人培養和發展助力計劃”專科專業(方向)

應用化工技術、通風技術與安全管理、現代物流管理(國際航運方向)。

 二、招生對象

(一)專科起點本科專業(方向)

(1)具有國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專業高等專科(含專科)以上學歷者。

(2)護理學專業招生對象還須為持有護士執業資格證書的在職人員。已經獲得國家開放大學護理專業專科學歷的“專升本”新生,可不再提供相關執業資格證書證明材料。

(3)藥學專業招生對象為醫藥衛生等相關行業從業人員。

(二)專科專業(方向)

(1)招生對象為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人員。

(2)護理專業招生對象為中等專業學校畢業、持有護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3)藥學專業招生對象為醫藥衛生等相關行業從業人員。

三、工作安排

(一)招生宣傳

各單位于2025年3月1日前將本校2025年春季招生簡章、招生廣告和公示的全部招生宣傳材料報省校招辦備案。備案材料包括:1.紙質宣傳材料須提交原件;2.通過網站發布的宣傳材料須匯總網址鏈接、頁面截圖及發布時間和持續投放時間形成統一文檔,加蓋單位公章;3.手機端材料須匯總app名稱、頁面截圖及發布時間和持續投放時間形成統一文檔,加蓋單位公章。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到規范招生宣傳工作的重要性,履行好主體責任,規范招生宣傳行為,切實按照國家開放大學、省校招生宣傳工作有關要求開展工作,確保招生宣傳內容和招生廣告審核、備案規范性。不得發布模糊、虛假信息誤導學生,不得出現“無需學習”“無需上課”等虛假違規內容,不得出現“快速取證”“免考包過”“考不過退款”等對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

(二)入學資格審核

省校將印發《湖北開放大學2025年春季入學資格審核方案》另行通知。

各單位要壓實入學資格審核職責,在審核過程中要特別關注跨區域招生、掛靠注冊等違規辦學行為。各單位要加強對異地生情況突出、問題頻發地域的專項核查。嚴格審核省外異地生源(戶口所在地為依據),如異地生源比例在25%以上,相關單位須提交省外異地學員與本單位招生人員在單位顯著標志前合影報省校存檔。

(三)招生工作總結

各單位于4月20日前將2025年春季招生工作總結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送省校招辦,工作總結體例詳見附件3。

各單位及時總結凝練招生工作典型、經驗做法。形成典型經驗、特色做法和招生小故事等特色案例材料:1.典型經驗。對招生工作中具有典型意義的工作經驗進行深入總結,突出典型性、代表性,闡明做法、成效、啟示等。2.特色做法。緊緊圍繞招生工作中某一方面或某項工作進行深度提煉概括,闡明思路理念、載體措施、具體成效等。3.招生小故事。深入挖掘招生工作中的典型事例,見人見事見物,堅持以小見大、有情有理。

四、 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招生工作,切實負起責任,把招生工作作為近期的主要工作。嚴格落實省校針對各片區指導制定的指導性招生計劃數(附件2),結合當地各自實際,制定政策,研究措施,精準設計和實施招生工作方案。

(二)各單位在招生過程中嚴禁亂發廣告、亂招生、亂承諾、亂收費的違規招生行為。對存在違規招生行為的單位,一經查實,省校將予以暫停招生或撤銷招生資質處理,并通報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三)各單位不得與“國家開放大學合作辦學機構黑名單” (附件2)上的機構開展任何形式的學歷與非學歷繼續教育合作。如有違規,一經查實,省校將給予相應辦學單位撤銷招生資質處理。

五、聯系方式

招生過程中如遇到新的問題、情況,請及時與省校聯系。

(一)省校招生辦公室

聯 系 人:王衛東、王將

聯系電話:(027)87526378

電子郵箱:hbkdzsb@hbou.edu.cn

(二)國家開放大學數字化部

聯 系 人:劉婷

聯系電話:(010)57519369

電子郵箱: liuting@ouchn.edu.cn

(三)國家開放大學“一平臺”招生管理模塊技術服務(國開在線)

聯 系 人:黃曉玫、嚴曙道

聯系電話:(010) 57519207

E-mail:1198352945@qq.com、2501074063@qq.com

附件:1.2025年春季開放教育各片區指導性招生計劃數

2.涉及冒用國家開放大學名義進行招生宣傳的微信公眾號、機構及個人黑名單

3.招生工作總結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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