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公布2024年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擬招生專業備案結果和校外教學點設置備案結果的通知》(教職成函〔2024〕3號)和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四川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工作實際情況,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四川大學(國標代碼10610),英文譯名:Sichuan University,上級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教育培訓部(繼續教育學院)辦學類型為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辦學層次為專科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修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四川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四川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布局在西部重點建設的高水平研究型綜合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學校地處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國”的成都,現有望江、華西和江安三個校區。
四川大學由原四川大學、原成都科技大學、原華西醫科大學三所全國重點大學經過兩次合并而成。原四川大學起始于1896年四川總督鹿傳霖奉光緒特旨創辦的四川中西學堂,是西南地區最早的近代高等學校;原成都科技大學是新中國院系調整時組建的第一批多科型工科院校;原華西醫科大學源于1910年在成都創辦的華西協合大學,是西南地區最早的西式大學和國內最早培養研究生的大學之一。
第四條 四川大學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建設具有中國特色、川大風格的世界一流大學的奮斗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崇尚學術,追求卓越”的現代大學辦學理念,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四川大學教育培訓部(繼續教育學院)是四川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的辦學實體,面向社會開展高質量的繼續教育,為建設“人人皆學、處處能學、時時可學”的學習型社會貢獻川大智慧和力量。
第五條 四川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國家法律法規、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大力推進招生陽光工程,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四川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四川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和制定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重大政策,討論和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四川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工作小組在四川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學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工作。
教育培訓部(繼續教育學院)招生與站點建設部作為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的執行機構,負責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日常工作。
第七條 四川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下進行。監督郵箱:jiwei@scu.edu.cn,監督電話:028-85404020。
第三章 報考條件
第八條 四川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第九條 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
第十條 報考護理學專業的考生應當具備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的報考條件。
第十一條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士兵退役證或相關項目考核合格證等可申請免試就讀專升本。
第十二條 四川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所有招生專業只招收入學考試為英語的考生。
第四章 學制、學習形式
第十三條 學制:兩年半。學習形式:業余、函授類專業均以非脫產在線學習為主,線上教學與面授教學、自主學習與協作學習等相結合的混合式教學。
第五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
第十四條 四川大學根據教育部批準的招生計劃指標確定年度招生規模。2024年度四川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擬在四川、廣西、西藏三個省(自治區)招生。招生專業涉及管理學、醫學、文學、法學、工學、理學等六大學科門類,各地招生層次、學習形式和專業目錄詳見各省(自治區)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四川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錄取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依照各招生地區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所確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對進檔考生,按招生計劃、分專業、按考生第一志愿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國家針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特點,制定了相應錄取照顧政策,四川大學執行國家制定的錄取照顧原則,將符合條件學生增加投檔的分數計入總成績。請考生向各縣級招辦查詢相關政策。
第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對已報到新生進行復查,考生須誠實守信,凡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專升本新生報到時必須出具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或以上證書復印件,否則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八條 四川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在公布招生專業時同時公布收費標準。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四川大學選拔遵守招生政策法規、熟悉招生業務的人員參加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教育部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通過四川大學教育培訓部(繼續教育學院)招生專欄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四川大學教育培訓部(繼續教育學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二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四川大學教育培訓部(繼續教育學院)地址:成都市一環路南一段24號四川大學望江校區西五教,郵政編碼:610065。
校內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辦公地址:四川大學望江校區西區逸夫科技樓一樓。
咨詢電話:028-86089099、85401327。
招生信息發布網站:http://cce.scu.edu.cn/。
四川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微信公眾號:川大繼續教育學院。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四川大學教務處和教育培訓部(繼續教育學院)負責解釋。
二、招生專業和教學點
備注:
①四川大學所有專業招生層次均為專升本,校本部各專業學習形式均為業余,各校外教學點學習形式均為函授,招生范圍都是社會招生。
②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須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③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以司法部當年的要求為準。
④四川大學2024年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最終招生專業及代碼以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請考生報名時認真核對填報。
三、課程設置
(一)公共課程主要有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中國近現代史綱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概論、中國共產黨歷史、英語和計算機應用基礎等課程,學生入學后以學院安排的教學計劃為準。
(二)主要專業課程見教育培訓部(繼續教育學院)官網/學歷招生/成教招生/專業課程。
(三)護理學專業《臨床實習》實習醫院原則上必須是三級醫院(甲等、乙等、丙等),實習工作時間不少于8周。
四、特別說明
(一)關于2024年全國成人高考
1.報名工作大約在8月底9月初開始,具體報名時間以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時間為準,實行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方式,網上報名操作辦法和流程請考生向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的區縣招生辦公室咨詢或到我院網站查詢。
2.考生在填報志愿時必須填寫本人正確的聯系方式,不得填寫函授站或招生代理的聯系方式。因個人信息填報不準確導致收不到錄取通知書的,一切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
3.全國統考考試科目(每科150分),專升本(總分450分):政治、英語、專業基礎課(詳見招生專業)。考試依據《全國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大綱(2024年版)》命題。
4.考試時間:10月中下旬(以教育部公布時間為準)。
(二)關于學位授予
四川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生學位授予按照《關于印發〈四川大學授予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實施細則(修訂)〉的通知》(川大校〔2021〕9號)執行。
五、招生咨詢
地址:四川大學望江校區西區逸夫科技樓一樓
咨詢熱線:028-86089099 85401327
微信公眾號:川大繼續教育學院
網址:http://cce.scu.edu.cn
違規招生行為舉報電話:028-85404020、85467769
六、特別提示
本招生簡章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國家和上級部門相關政策調整,按最新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