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開放大學2026年獎學金評選辦法
2026-03-31 來源:教育在線
為了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和主動性,鼓勵大家刻苦學習、積極進取,推動學風和校風建設,提升教學質量,國家開放大學設立了年度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以下是2026年的獎學金評選辦法。

獎勵對象和名額
國家開放大學獎學金面向所有在讀學生。每個分部及相關學院的獎學金名額通常不超過當年在籍生數量的4‰,西部欠發達地區可適當放寬至6‰。殘疾人教育學院的獎學金名額根據在籍生數量等情況確定,總數不超過200人。
申請條件
申請獎學金的學生需滿足以下條件:
1. 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誠實守信、品德優良,行為規范。
2. 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勤奮努力,積極參與學校組織的教學和其他活動,具備較強的自主學習能力,并能在學習中合作并幫助他人共同進步。
3. 入學一年以上,已獲得畢業總學分40%以上的本專業課程學分(不包括補修課程)。已經獲得過獎學金的學生再次申請時,需再獲得30%以上的課程學分。
4. 本專業課程平均成績不低于85分。
5. 在讀期間獲得國家級、省(部)級或中國人民解放軍戰區級獎勵,對社會做出突出貢獻者,不受名額限制且可適當放寬上述部分條件。
省級獎勵包括省級黨委、政府直接授予的獎勵和各部委授予的獎勵,以及省級黨委或政府所屬委、辦、廳(局)等部門授予的省級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三八紅旗手和青年五四獎章等獎項。
評審組織
國家開放大學總部成立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由總部和部分分部及相關學院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主任由總部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評委會負責討論和決定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重要事項,確定獲獎學生名單。
總部學生工作與教師發展部為評委會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評審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分部及相關學院也成立獎學金評審組,組長由分部及相關學院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負責地方學院及所屬學習中心的獎學金評審推薦工作。
評審程序
獎學金評審流程如下:
1. 總部印發本年度獎學金評審工作通知及實施方案,部署評審工作。
2. 分部及相關學院制定評審實施細則,組織地方學院及所屬學習中心開展初評工作。
3. 地方學院及學習中心對評選工作通知、評審條件等進行公告,按照要求開展初評工作,并向分部及相關學院報送初審名單和申報材料。
4. 評審組確定獎學金候選人并公示一周。
5. 分部及相關學院向總部提交候選人相關材料。
6. 評委會召開評審會,對候選人進行評審。
7. 評審結果在國家開放大學網站公示一周。如有異議,評委會提請分部及相關學院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8. 國家開放大學為獲獎學生發放獎學金及榮譽證書。
表彰宣傳
國家開放大學將印發對獲獎學生的表彰決定,總部、分部及相關學院、地方學院及學習中心通過多種形式開展表彰活動,并通過多種媒體對獲獎學生的先進事跡進行宣傳報道。
其他事項
對于弄虛作假獲得獎學金者,撤銷其榮譽稱號,收回已頒發的獎金及證書,并對相關人員及責任單位進行處理。分部及相關學院需通過電子郵箱向總部提交本年度獎學金評選工作總結。分部及相關學院、地方學院及學習中心可參照本評審辦法,結合實際情況設立本校獎學金。
本辦法由國家開放大學學生工作與教師發展部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