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202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工作安全順利,全國公安機關堅持以最高標準、最嚴要求、最強措施,嚴查嚴打涉考類違法犯罪活動,全力護航高考安全平穩有序。近日,公安部網安局公布10起涉高考網絡謠言典型案例。
案例1
2026年6月7日,廣東省潮州市網民沈某宏為博取關注、吸粉引流,使用AI工具生成了一張“坐在2026年高考考場并使用手機拍攝考場”的虛假圖片,并配文“帶都帶了,那發個抖音吧”后發布,誤導大量網民,并引發關注和討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目前,屬地公安機關已依法對沈某宏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2
2026年6月7日,河南省駐馬店市網民吳某帥為博取關注、吸粉引流,使用AI工具生成了一張虛假的“202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語文試卷”圖片,并在互聯網平臺發布,誤導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目前,屬地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吳某帥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3
2026年6月4日,湖南省郴州市網民李某怡為博取關注、吸粉引流,在互聯網平臺編造并發布了虛假高考答案信息及教唆高考帶手機舞弊的不當內容,誤導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目前,屬地公安機關已依法對李某怡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4
2026年6月4日,湖南省耒陽市網民劉某濤在互聯網平臺謊稱自己有“高考答案”出售,誤導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目前,屬地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劉某濤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5
2026年6月6日,湖南省邵陽市網民錢某蘭為博取關注、吸粉引流,在互聯網平臺編造并發布了“高考壓力大,又死人了”的謠言信息,誤導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目前,屬地公安機關已依法對錢某蘭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6
2026年6月3日,山東省聊城市網民夏某碩為博取關注、吸粉引流,在互聯網平臺發布信息,謊稱自己“買到2026年高考答案”,誤導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目前,屬地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夏某碩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7
2026年6月5日,山東省菏澤市網民張某為博取關注、吸粉引流,在互聯網平臺發布所謂“2026年高考答案”的謠言信息,誤導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目前,屬地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張某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8
2026年6月4日,山東省菏澤市網民張某軒為博取關注、吸粉引流,在互聯網平臺發布信息,謊稱自己有“2026年高考答案”,誤導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目前,屬地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張某軒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9
2026年5月2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網民曾某津為博取關注、吸粉引流,在互聯網平臺發布信息,謊稱自己有“2026年高考答案”,誤導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目前,屬地公安機關已依法對曾某津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10
2026年4月12日,河北省衡水市網民袁某為博取關注、吸粉引流,通過某短視頻平臺發布信息,謊稱自己有“高考試題”,誤導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目前,屬地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袁某作出行政處罰。
網警提醒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編造、傳播虛假信息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高考事關教育公平和社會公正,任何人不得利用網絡散布謠言、干擾考試秩序。
請廣大網民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營造風清氣正、溫馨和諧的考試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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