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開放大學作弊后果是什么?
2024-06-24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國家開放大學作弊后果是什么?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根據《國家開放大學學生考試紀律和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考生在考試過程中違反公平公正原則,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作弊,下面是一些為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國家開放大學作弊后果是什么?
1、被認定為“違紀”的,取消涉事考生該科目考試成績。在涉事考生成績檔案中該科目記錄“違紀”。
2、被認定為“作弊”的,取消涉事考生該科目考試成績,取消學士學位申請資格。情節較重的,同時取消涉事考生當次報考各科目考試成績。在涉事考生成績檔案中該科目記錄“作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給予涉事考生停考一學年、嚴重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并在辦學組織體系內通報批評;情節特別嚴重的,可同時取消涉事考生學習期間所有成績或開除學籍。
(一)組織、參與團伙作弊;
(二)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工具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
(三)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工具接收信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涉事考場或考點全體考生成績,其中有下列前兩條情形之一的,同時對涉事考生按“作弊”進行處理:
(一)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
(二)經鑒定“雷同”答卷超過該考場實際答卷數三分之一;
(三)在考點以外的場所參加考試;
(四)在非規定時間內參加考試。
3、被認定為“替考”的,取消涉事考生當次報考各科目考試成績,停考一學年,取消學士學位申請資格,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紀律處分,并在辦學組織體系內通報批評。在涉事考生成績檔案中該科目記錄“替考”。替考兩次及以上的,同時取消涉事考生學習期間所有成績或開除學籍。
4、被認定為“擾亂考試秩序”的,終止涉事考生本科目考試,取消其當次報考各科目考試成績,取消學士學位申請資格,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紀律處分。在涉事考生成績檔案中該科目記錄“擾亂考試秩序”。考生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考生以違規行為獲得的考試成績并由此取得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無效,總部收回證書并撤銷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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