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申請辦理公告
2026-05-20 來源:教育在線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包含費用、分數等具體信息以本省教育考試相關部門公告、院校公告、報名系統提示為準。
【導語】教育在線自考頻道從浙江省教育考試院了解到《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申請辦理公告》已公布,具體如下: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申請辦理公告
我省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申請即將開始,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畢業申請登記前,請考生通過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https://zk.zjzs.net)核對個人信息(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等)和課程成績信息。
課程成績無誤、僅身份證號或姓名有誤的考生,請于5月28日8:30-5月29日16:30期間聯系當地教育考試機構進行更正。課程成績需要合并或者補錄的考生,請于5月28日8:30-5月31日16:30期間通過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申請。其他信息(尤其是手機號)有誤或缺失的考生,自行在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更正或補全。
二、畢業申請登記前,考生可通過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模擬畢業查詢”查看課程、學分等是否符合申請畢業專業考試計劃要求。
三、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于5月28日8:30-6月4日16:30期間開放《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思想品德鑒定表》打印。請個人信息和課程成績信息正確或已修改正確的考生,在畢業申請登記前完成《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思想品德鑒定表》的打印、填寫、蓋章。
四、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于6月1日8:30-6月5日16:30期間開放畢業申請登記,請考生及時辦理。
五、考生完成畢業申請登記后,請關注短信或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畢業申請的審核狀態,畢業申請初審通過的考生請于6月15日前完成審核費用繳納。初審未通過但經修改或更換、補充相關材料,符合畢業申請要求的考生請于6月13日前重新提交申請,經審核通過后于6月15日前完成審核費用繳納。未及時繳費考生的畢業申請將作初審不通過處理。
六、請考生保管好填寫、蓋章后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思想品德鑒定表》紙質原件,在領取畢業證書、畢業生登記表時,提交教育考試機構。
七、畢業申請登記等各事項辦理流程及考生必讀見附件1、2。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26年5月22日
附件1

附件2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申請辦理考生必讀
——重點提示——
一、辦理時間
請考生按公告發布的時間、事項及時辦理。
二、辦理方式
畢業申請登記、繳費等事項均在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進行,請考生按時辦理。考生應保管好自己的賬號密碼,本人進行畢業申請登記、繳費。線上提交的畢業照片須符合要求且與本人一致,線上提交的畢業申請登記所需材料須真實、準確、有效。未在截止時間前及時繳費的考生,畢業申請將作初審未通過處理。
提交的畢業申請經教育考試機構初審未通過,考生可以修改、更換或補充相關材料后重新提交,無需新增畢業申請。
三、畢業專業
建筑經濟信息化管理、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大數據技術、金融服務與管理、大數據與會計、國際經濟與貿易、現代物流管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等8個專科專業只有帶“Y”的專業代碼;質量管理工程(專升本)和質量管理與認證(專科)專業沒有帶“Y”的專業代碼;其他專業如按原專業考試計劃申請畢業,請選擇帶“Y”的專業代碼。
原報考其他專業考生申請公安管理(專升本)或護理學(專升本)或護理(專)專業畢業,須向畢業申請地教育考試機構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經審驗符合條件并變更專業后方可申請畢業。
所有專業畢業均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公布〈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2023年)〉的通知》(浙教試院〔2023〕105號)中現專業代碼和名稱進行電子注冊。
四、課程使用
選考(選修)課程達到申請畢業專業考試計劃要求的合格門數、學分即可,無需多選。
2026年上半年已申請免考并通過初審的課程,成績顯示為“申請中-免考”,不影響畢業申請登記。
課程頂替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頂替規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規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管理規定〉的通知》(浙教試院〔2023〕108號)中《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頂替規定》進行,其中大學英語三級須是浙江省取得。
課程使用若干專業課程學分頂替,須符合申請畢業專業考試計劃的門數或學分要求。專升本專業學位要求的外語語言類課程不能是免考或以其他自學考試課程學分頂替。
原專業考試計劃部分專業的部分課程可使用承認學分的證書(或證書課程)頂替。(具體頂替關系見下表)
120601Y物流管理(本科) | 530802Y現代物流管理(專科) |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證書或證書課程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證書或證書課程 |
07039/07040 | 物流技術(含實) | 05375物流案例與實踐(二) | 07031 | 物流管理概論 | 05363物流基礎課 |
06062 | 交通運輸總論 | 05378運輸管理(二) | 07038 | 信息技術與物流管理(實) | 05365物流信息技術 |
00054 | 管理學原理 | 05373 物流企業管理 | 00145 | 生產與作業管理 | 05367物流案例與實踐(一) |
07043 | 供應鏈管理 | 05380供應鏈管理 | 07008/10286 | 采購與倉儲管理(含實) | 05368庫存管理(一) |
1門選修課5學分 | 05377采購與供應管理 | 07008/10286 | 采購與倉儲管理(含實) | 05369采購與供應管理(一) | |
07008/10286 | 采購與倉儲管理(含實) | 05371倉儲管理(一) | |||
10287 | 運輸與配送 | 05370運輸管理(一) | |||
思想政治課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轉發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關于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思想政治理論課課程設置的通知》(浙教試院〔2025〕4號)規定使用。按原專業考試計劃畢業,03707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可頂替12656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15040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概論可頂替03708中國近現代史綱要或03709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或03706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或12656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中任一課程。
思想政治課原“已通過課程”也可按規則頂替調整設置后的思想政治課。(具體頂替關系見下表)
已通過課程 | 可頂替現專業考試計劃課程 | |
00001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 00002鄧小平理論概論 00003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 | 3門中2門以上 | 15042思想道德與法治 15041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概論 |
00001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 00002鄧小平理論概論 | 2門中1門 | 15041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概論 |
00004毛澤東思想概論 00005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 | 2門 | 15043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15044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
00004毛澤東思想概論 00005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 | 2門中1門 | 15044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
10099馬克思主義原理(哲學、政治經濟學) 10100中國革命與建設(鄧小平理論概論、毛澤東思想概論) | 2門 | 15042思想道德與法治 15041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概論 15043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15044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
00001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 10099馬克思主義原理(哲學、政治經濟學) | 2門中1門 | 15044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
10100中國革命與建設(鄧小平理論概論、毛澤東思想概論) | 1門 | 15041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概論 15043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
00003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 | 1門 | 15042思想道德與法治 |
畢業申請登記使用的準考證號歸屬地即為畢業地,多準考證號考生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定一個其下有課程成績的準考證號作為畢業申請登記的準考證號。(準考證號與畢業地對應關系見下表)
準考證號 前4位 | 畢業地 | 準考證號 前4位 | 畢業地 | 準考證號 前4位 | 畢業地 | 準考證號 前4位 | 畢業地 | 準考證號 前4位 | 畢業地 |
0101 | 杭州市區 | 0291 | 鎮海區 | 0481 | 海寧市 | 0727 | 磐安縣 | 1004 | 路橋區 |
0122 | 桐廬縣 | 0301 | 溫州市區 | 0485 | 海寧市 | 0781 | 蘭溪市 | 1021 | 玉環市 |
0127 | 淳安縣 | 0302 | 鹿城區 | 0482 | 平湖市 | 0782 | 義烏市 | 1022 | 三門縣 |
0180 | 臨平區 | 0303 | 龍灣區 | 0486 | 平湖市 | 1101 | 義烏市 | 1023 | 天臺縣 |
0181 | 蕭山區 | 0304 | 甌海區 | 0483 | 桐鄉市 | 0783 | 東陽市 | 1024 | 仙居縣 |
0182 | 建德市 | 0322 | 洞頭區 | 0487 | 桐鄉市 | 0784 | 永康市 | 1081 | 溫嶺市 |
0183 | 富陽區 | 0324 | 永嘉縣 | 0501 | 湖州市區 | 0801 | 衢州市區 | 1082 | 臨海市 |
0184 | 余杭區 | 0326 | 平陽縣 | 0521 | 德清縣 | 0821 | 衢江區 | 2501 | 麗水市區 |
0185 | 臨安區 | 0327 | 蒼南縣 | 0522 | 長興縣 | 0822 | 常山縣 | 2502 | 龍泉市 |
0194 | 杭州市區 | 0328 | 文成縣 | 0523 | 安吉縣 | 0824 | 開化縣 | 2509 | 蓮都區 |
0195 | 杭州市區 | 0329 | 泰順縣 | 0601 | 紹興市區 | 0825 | 龍游縣 | 2522 | 青田縣 |
0201 | 寧波市區 | 0381 | 瑞安市 | 0621 | 柯橋區 | 0881 | 江山市 | 2523 | 云和縣 |
0206 | 北侖區 | 0382 | 樂清市 | 0691 | 柯橋區 | 0901 | 定海區 | 2525 | 慶元縣 |
0211 | 鎮海區 | 0383 | 龍港市 | 0624 | 新昌縣 | 0902 | 定海區 | 2526 | 縉云縣 |
0225 | 象山縣 | 0401 | 嘉興市區 | 0681 | 諸暨市 | 0903 | 普陀區 | 2527 | 遂昌縣 |
0226 | 寧海縣 | 0411 | 嘉興市區 | 0682 | 上虞區 | 0921 | 岱山縣 | 2528 | 松陽縣 |
0227 | 鄞州區 | 0421 | 嘉善縣 | 0683 | 嵊州市 | 0922 | 嵊泗縣 | 2529 | 景寧縣 |
0281 | 余姚市 | 0422 | 嘉善縣 | 0701 | 金華市區 | 1001 | 臺州市區 | ||
0282 | 慈溪市 | 0424 | 海鹽縣 | 0723 | 武義縣 | 1002 | 椒江區 | ||
0283 | 奉化區 | 0425 | 海鹽縣 | 0726 | 浦江縣 | 1003 | 黃巖區 |
六、主考學校
考生原則上按實踐及畢業論文(畢業設計)考核學校選擇主考學校。普通高校全日制助學班和開展中高職銜接普通高校的本校學生和對接學校學生,須按實踐課程及論文考核院校選擇主考學校。
460701Y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專科)專業主考學校為“浙江師范大學”。
明確地區劃分的多主考學校專業,考生按地區劃分選擇主考學校。(專業、地區與主考學校對應關系見下表)
專業 | 層次 | 浙江工商大學 | 寧波大學 |
530701Y電子商務 | 專科 | 杭州、嘉興、湖州、金華、衢州、麗水 | 寧波、溫州、紹興、舟山、臺州 |
580401Y法律事務(法律) | 專科 | 杭州、嘉興、湖州、金華、衢州、麗水 | 寧波、溫州、紹興、舟山、臺州 |
120801Y 電子商務 | 專升本 | 杭州、嘉興、湖州、金華、衢州、麗水 | 寧波、溫州、紹興、舟山、臺州 |
七、前置學歷
申請自學考試專升本專業畢業須有符合要求的前置學歷:國民教育序列專科或以上畢業學歷。前置學歷的姓名或身份證號等信息如與自學考試專升本專業的相應信息不一致,畢業申請登記時須上傳變更的證明材料。
八、咨詢電話
地區 | 咨詢電話 | 地區 | 咨詢電話 |
省 | 0571-96399 | 紹興市 | 0575-85111512 |
杭州市 | 0571-85866677 | 金華市 | 0579-82469622 |
寧波市 | 0574-87323004 | 衢州市 | 0570-3089341 |
溫州市 | 0577-88638081 | 舟山市 | 0580-2027329 |
嘉興市 | 0573-82087270 | 臺州市 | 0576-88582087 |
湖州市 | 0572-2056843 | 麗水市 | 0578-2661117 |
——事項辦理——
一、核對信息
考生使用身份證號或準考證號登錄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在“注冊信息”“成績查詢”欄目核對個人信息、課程成績信息,對有誤的信息自行更正或申請更正。登錄時如顯示身份證號或密碼錯誤,無法登錄:首次登錄系統的,請與當地教育考試機構聯系;原已登錄過系統的,通過“忘記密碼”功能自行重置密碼。

二、更正信息
(一)更正個人注冊信息
經查詢核對課程成績無誤、僅身份證號或姓名有誤的考生,請于5月28日8:30-5月29日16:30期間,聯系當地教育考試機構更正身份證號或姓名;其他信息(尤其是手機號)有誤或缺失的考生,自行在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更正或補全。

(二)更正課程成績信息
1.符合成績補錄條件的考生進行課程成績補錄申請。
在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中有符合規定要求的課程成績缺失的考生,請于5月28日8:30-5月31日16:30期間,以正確身份證號登錄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按系統提示,填報、上傳各欄目要求的內容或材料,完成成績補錄申請。逾期無法辦理。非自學考試統考取得的課程成績以及按規定已失效的課程成績不得申請成績補錄。
申請成績補錄流程:“申請-成績補錄-新增申請”“選擇原因、上傳附件”“添加補錄課程”“查看申請‘狀態’,了解申請審核的進度”。“狀態”為“待審核”時,考生可以“撤銷申請”。


2.符合成績合并條件的考生進行課程成績合并申請。
在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中有多個身份證號且部分(或全部)身份證號下有課程成績的考生,請于5月28日8:30-5月31日16:30期間,以正確身份證號登錄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按系統提示,填報、上傳各欄目要求的內容或材料,完成成績合并申請。逾期無法辦理。非自學考試統考課程成績以及按規定已失效的課程成績不得申請成績合并。
申請成績合并流程:“申請-成績合并-新增申請”“填寫內容、上傳附件”“查看申請‘狀態’,了解申請審核的進度”。“狀態”為“待審核”時,考生可以“撤銷申請”。


三、畢業申請
考生查核或更正信息無誤后,登陸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進行畢業申請登記,畢業申請初審通過后繳費。

(一)《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思想品德鑒定表》打印、填寫及簽名蓋章。
個人信息、課程成績無誤,課程成績、學分滿足專業考試計劃要求(申請專升本專業畢業的前置學歷符合要求)的考生,請于5月28日8:30-6月4日16:30期間登錄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下載打印《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思想品德鑒定表》(A4紙),按要求完成填寫及蓋章。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思想品德鑒定表》除表上系統已附信息外,其余欄目均須手寫。在職考生《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思想品德鑒定表》上出具鑒定的單位須與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考生“注冊信息”中的“工作單位”一致,如有不同,請先修改。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思想品德鑒定表》可直接打印,也可“另存”后打印。請考生妥善保管好完成填寫、簽名蓋章后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思想品德鑒定表》。




(二)畢業申請登記
考生完成《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思想品德鑒定表》打印、填寫及簽名蓋章后,請于6月1日8:30-6月5日16:30期間登錄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進行畢業申請登記。按畢業申請頁面顯示填選相應內容,上傳符合要求的畢業照片、材料圖片(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的圖片以PDF格式上傳)。使用證書或證書課程頂替自學考試課程的,在“頂替設置”中上傳證書或課程證書圖片。申請專升本專業畢業的考生,前置學歷的姓名或身份證號等信息如與自學考試專升本專業的相應信息不一致,上傳變更的證明材料。畢業申請登記的準考證號和畢業專業須與《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思想品德鑒定表》一致。
與本人身份證、畢業照片系同一人,但因畢業照片不能通過可信身份認證、無法提交畢業申請的考生,請聯系畢業申請地教育考試機構。在約定時間內(畢業申請登記時間內),攜帶身份證、要上傳的畢業照片電子版、含有所選課程信息“模擬畢業查詢”的模擬畢業(可畢業狀態)界面截圖以及畢業申請登記時需上傳的材料圖片到畢業申請地教育考試機構進行比對核驗。
畢業照片要求:
1.基本要求
(1)自學考試考生應使用本人近期(一般為一年以內)正面免冠彩色頭像的電子圖像文件。
(2)圖像應真實表達本人相貌。禁止對圖像整體或局部進行鏡像、旋轉等變換操作。不得對人像特征(如傷疤、痣、發型等)進行技術處理。
(3)圖像應對焦準確、層次清晰、色彩真實、無明顯畸變。
(4)除頭像外,不得添加邊框、文字、圖案等其他內容。
2.拍照要求
(1)背景:應均勻無漸變,不得有陰影、其他人或物體。淺藍色(參考值RGB<100,197,255>)。
(2)人物姿態與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雙眼自然睜開并平視,耳朵對稱,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閉合。
(3)眼鏡:常戴眼鏡者應佩戴眼鏡,但不得戴有色(含隱形)眼鏡,鏡框不得遮擋眼睛,眼鏡不能有反光。
(4)佩飾及遮擋物:不得使用頭部覆蓋物(宗教、醫療和文化需要時,不得遮擋臉部或造成陰影)。不得佩戴耳環、項鏈等飾品。頭發不得遮擋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妝。
(5)衣著:應與背景色區分明顯。避免復雜圖案、條紋。
3.照明光線
(1)照明光線均勻,臉部曝光均勻,無明顯可見或不對稱的高光、光斑,無紅眼。
(2)建議配置光源兩只(色溫5500K-5600K),擺設高度與被拍攝人肩部同高,角度為左右各45度,朝向對準被拍攝人頭部,距離被拍攝人1.5米-2米。
4.電子圖像文件
(1)電子圖像文件規格為寬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應符合JPEG標準,壓縮品質系數不低于60,壓縮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擴展名應為JPG。
(2)人像在圖像矩形框內水平居中,左右對稱。頭頂發際距上邊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邊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臉部寬度(兩臉頰之間)180像素至300像素。

(三)畢業審核費用繳納
考生需關注短信或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中畢業申請審核狀態。畢業申請初審通過的考生,請于6月15日前完成畢業審核費用繳納;初審未通過但經修改或更換、補充相關材料,符合畢業申請要求的考生請于6月13日前重新提交申請,經審核通過后于6月15日前完成畢業審核費用繳納。
未在截止時間前繳費的,畢業申請將作初審未通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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