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申報省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項目辦理指南
2023-07-08 09:13:35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同學們您是否也想知道無錫申報省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項目辦理指南,這個問題的分析和解答呢?相信你通過以下的文章內容就會有更深入的了解,話不多說,接下來就跟著中國教育在線小編一起看看吧。
一、申請條件:
(一)具有在國(境)外獲得我國教育部門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新近來錫從事創新創業的留學回國人員;
(二)從事創新的留學回國人員,應具有獨立開發研究能力,申報項目符合省、市產業政策,能補充相關領域空白,有明確的成果轉化、經濟社會效益前景;
(三)從事創業的留學回國人員,應以專利、科研成果、專有技術以及現金方式出資回國創辦企業,主導產品符合省、市產業政策,具有較好的市場發展前景和預期經濟效益,并能帶動就業,有海外創業經歷者優先。
(四)申報資助項目應為首次申報,同一項目已獲得國家、省有關部門立項資助,不再列入資助范圍。同一申報人應只申報一項。
二、申請材料:
(一);
(二)創新類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身份證或護照,業績證明材料,與所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申報項目計劃書等;
(三)創業類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身份證或護照,企業營業執照,會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公司章程,財務報表,公司繳納社會保險證明材料,創業項目計劃書等。
(四)。
注:以上材料請提供紙質材料一式三份,電子材料一并報送。
三、申報時間及地址
在2017年4月25日之前,攜帶以上材料到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
聯系電話、傳真:(0510)81822598
電子郵箱:wuxiwaizhuanju@163.com
聯系地址:無錫市濱湖區觀山路市民中心4號樓118室
四、資助支持
入選“留創計劃”的省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項目和省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示范基地將依據《關于印發〈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財政廳支持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辦法(暫行)〉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187號),給予1.5—4萬元的資金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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