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東莞兩會上,多位市政協委員提出“投訴泛濫破壞教育生態”,引起社會各界強烈共鳴,也上了各種熱搜與熱榜。為什么?廣大老師苦泛濫的投訴舉報久已!
近年泛濫的家長與學生的投訴舉報已經產生明顯負面的連鎖反應,不僅影響到學校的正常秩序,更糟糕的是,在各種投訴舉報的處理上,往往為了息事寧人,一味處罰老師的做法產生寒蟬效應,讓大量一線老師不得不放棄對學生的管教。對于中國教育,無疑是一場更大的悲劇!
動輒就舉報投訴,已經成為當下一些學生與家長的日常。而這些舉報,大多數都存在正當性或真實性問題。半月談曾報道,西南某縣128條舉報,僅7起屬實。
一位一線校長曾給我抱怨說,現在接到教育局電話就打顫,10個電話有8個都是讓處理投訴的。原因也很簡單,有投訴,就必須形成閉環,即便不實,最后也牽扯了大量的時間與精力,更不要說捅到網上就變成“輿情”,相關部門更是會以雷霆之勢處置。
如何遏制這一現象?可能還需要追根溯源,搞清楚背后的原因,系統施策,而不是簡單地否定投訴舉報,事實上也做不到。
教育舉報投訴興盛,原因主要是四個方面。
第一就是極端理想甚至錯誤的教育理念對學生與家長的誤導。
在過去的很多年里,我們借鑒引進西方的一些教育理念,單方面極端地強調學生權益與個性,忽視責任與奉獻。同時,在教育方式上,沒有原則地強調尊重包容,忽視對規則的敬畏和必要的懲戒,把沒有規矩當個性,過度甚至“一刀切”減負,把精英和沒有負擔錯位嫁接,讓眾多家長以為西方先進教育就是在快樂與沒有負擔中“成名成家”的。
這在污名化中國教育的同時,也誤導了一些學生與家長,極易引起家長與學生的誤判與怨氣。豈不知,至今西方最好的中小學,即大批私立中小學普遍存在嚴苛的校規,甚至是“合法”的體罰。至今,美國仍然有19個州在法律層面是允許私立學校體罰的。
事實上,去年湖南某地搞的天翻地覆的家校矛盾,觸發的根本原因就是這種被誤導的錯位教育期望與現實之間的激烈碰撞。
第二,越來越高的教育期望中疊加了家長對孩子的過度關注。
伴隨生活水平的提高,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們對孩子教育期望更高是一個無可奈何的事情。但糟糕的是,在這個過程中還疊加了各種錯誤教育理念誤導下對孩子的過度關注,無限放大了教育過程中的細節,無限放大所謂的傷害,于是頻繁舉報投訴。
一位校長告訴我,日常舉報最多的就是批評指責老師教育方式不當,給孩子造成了“傷害”。一位老師就給我講過一個“神經質”的投訴:家長舉報他對他們家孩子關注表揚不夠,給孩子造成了心理傷害。
第三,在極端理想教育理念下相關規定存在脫離實際。
在極端教育理想主義的影響下,我們不自覺地把普通老師當教育家,用教育家的尺子衡量每一個老師,對教育的藝術與分寸要求很高,卻忘記了2000萬老師中的大多數也只是普通人。
有些規定不僅理想,甚至是苛刻。比如在教育懲戒上,相關規定理論上清晰,但在實踐中是非常嚴苛的,和當年對見義勇為的規定有點類似,老師一旦懲戒,必然面臨“體罰與變相體罰”的違規風險。
當年我推動賦予老師懲戒權時,一位老師就曾抱怨說:“你這是在給我們設陷阱”。更不要說在一些特殊場景下老師面臨的困境。當我們諄諄教導后學生就是不聽,怎么辦?甚至一些同學對老師惡語相向,動手毆打老師又怎么辦?去年一位老師在朋友圈抱怨說,沒有想到當老師還需要學會挨打!
我們每一位家長也可以捫心自問,在管教孩子的時候,我們能否做到分寸拿捏準確科學?
第四,家長與學生說謊沒有后果,也縱容了更多泛濫的舉報與投訴,包括教育輿情的泛濫發生。
更糟糕的是,相關部門在泛濫的不合理教育投訴舉報面前,沒有原則地退讓,一味處罰老師與學校,寒蟬效應下,一批老師開始“佛系”,放棄了管教學生,是我們更需要檢討的。
多年前貴陽某小學家長在一些莫須有的理由下長期纏訴纏訪,相關部門不得不把相關老師調離。
日前重慶某校掀起軒然大波的所謂“教師強制學生剪發”的輿情事件也值得我們深思。一些學生違反校紀校規留長發甚至染發,德育處老師要求處理被拒絕并因此與個別學生發生激烈沖突。事發后學校對涉事教師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責令其向該學生及家長當面道歉。但違規的學生卻沒有任何處罰,當事學生與家長也在媒體采訪時得意地回復:頭發沒有理,已經返校上課了。
毫無疑問,老師處理方式有問題,需要處罰,但違規的學生就不要處理嗎?
相關部門在不合理舉報投訴面前不能堅持原則,簡單處罰教師以息事寧人,是我們更需要全面檢討的。這種處理方式,必然產生寒蟬效應,也必然導致大批老師“佛系”化,放棄對學生的基本管教,這將是中國教育最大的悲劇!
因此,對于這一問題,首先要從認知上、理念上糾偏,撥亂反正,即在強調學生個性和包容的同時,更要強調責任,對規則的敬畏,對校紀校規的遵守以及必要的懲戒。在對家長進行科普的同時,也需要糾正我們一些越來越“白左化”的教育規定與措施,以減少這種矛盾與對立。比如對一切考試、作業與懲戒的“妖魔化”,日前看到某地規定不能強制檢查寒假作業,讓我感到震驚。
另一方面,我們也需要實事求是地完善包括懲戒在內的各種規定,更不能把普通老師都當教育家,提出理想化甚至圣人化的要求,對教師與學校在管教學生過程中一些分寸與瑕疵給予足夠的包容與支持,更要在不合理的投訴舉報面前,堅定支持學校與老師,讓多數老師敢于管教,敢于懲戒。
各級地方政府也不能把教育當成簡單的民生“服務”,這是培養“接班人”的工作,是育人的工作,決不能簡單納入12345這種常規投訴系統中去,動輒就是一個閉環管理,直至投訴者滿意,讓學校與教育陷入到錯誤的治理邏輯上狂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