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報名廣東自考后怎么轉考?
2026-03-23 來源:教育在線
2026年報名廣東自考后,不少考生會有轉考的需求,下面就為大家詳細介紹轉考的相關程序。

轉出程序
首先,考生登錄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填寫轉出信息,確認無誤后提交本人轉出申請。然后,要在規定日期內到考籍所在市(區)自考辦,對本人轉出電子檔案信息進行現場確認。
市(區)自考辦會對考生提交的轉出電子檔案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通過省考籍管理系統提交省自考辦。同時,打印《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由轉考考生簽字確認、市(區)自考辦經辦人簽名,并加蓋市(區)自考辦公章存檔。
省自考辦導出市(區)自考辦提交的轉出結果數據,導入全國“轉考平臺”進行數據預審。預審通過后,將全省轉出結果數據包整體上傳全國“轉考平臺”,同時對上傳數據進行終審,并提交擬轉入省級考辦。
轉考考生須到轉入地省級(或者經省級考辦授權的地級)考辦,按轉入地自考辦規定的轉考時限辦理轉入確認手續。轉入手續辦理完成后,廣東省自考辦將依據轉入地省級考辦上傳全國“轉考平臺”的轉入辦理結果,對轉出考生電子檔案的在籍狀態,在省考籍管理系統中進行變更,完成轉考。
轉入程序
省自考辦收到轉出地省級考辦通過全國“轉考平臺”遞送給廣東省的轉入考生電子檔案后,會在規定日期內,將轉入信息導入省考籍管理系統。
考生可通過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的轉入查詢功能進行相關信息查詢,查詢出相關轉入信息后,在規定日期內,到考籍所在市(區)自考辦辦理轉入確認手續。
市(區)自考辦出具《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由轉考考生簽字確認,市(區)自考辦經辦人簽字,加蓋市(區)自考辦公章存檔,并在省考籍管理系統上進行轉入確認。
省自考辦將轉入辦理結果上傳全國“轉考平臺”,核準后給轉出省發送回執。考生若想獲得更多自考相關資訊,如報名時間、考試時間、報考條件等,可關注相關考試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