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學考試報名條件
2024-09-06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凡有志于學習專業知識、為祖國建設效力的公民均可報考。報考專科起點本科專業(除“2030106法律”、“2050201英語”、“2020110國際貿易”三個專業為高中起點本科外,其余本科專業均為專科起點本科)的考生在申請本科畢業時必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國民教育系列專科畢業證書。
下表所列專業對報考條件、報考程序有特殊限制,考生報考須符合下表具體規定;考生個人或社會助學單位違反報考條件限制規定報考,分別由考生本人或辦理集體報名的助學單位承擔責任,并將受到不承認考試結果、不受理畢業申請的處理。
專業 | 報考條件 |
護理學專、本科 | 凡在我省醫療機構從事護理工作,獲得護士職業資格并具有中專(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職人員,均可報考護理學(專科、專科起點本科)專業,其中報考護理學專科起點本科專業的考生,在申請本科畢業時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國民教育系列護理學專業專科畢業證書。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新考生),需在注冊完成后3天(工作日)內,向當地自考機構提交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護士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書辦理報名資格審核手續。 |
公安管理 本科 | 凡報考本專業的公安干警、武裝警察和保衛干部(新考生)應先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由公安機關審核批準后統一向當地自考辦辦理集體報名手續(或在個人注冊完成后3天(工作日)內,向當地自考機構提交當地公安機關同意報考介紹信,辦理報名資格審核手續)。 |
自學考試的畢業證書由省考委頒發,主考學校副署。為體現國家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自2003年起,自學考試的畢業證書由全國考委統一制作,并在考試中心網絡上電子注冊。
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中有部分課程為實踐性環節課程,對這類課程的考核為實踐性環節考核,是對應考者進行基本技能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考核。一般包括:實驗、實習、課程設計、畢業論文(設計)和其它專門技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