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新舊專業轉換?
2024-10-10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導語】根據《省教育考試院關于試行我省自學考試新舊專業計劃調整及停考專業過渡辦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新舊專業轉接按照 “實質等效、公平公正、服務考生”的基本原則開展,轉接的總體規則是:同層次同類、課程等效、學分相當,即同類課程用來轉換的課程學分不低于轉換后的課程學分。自考本科換專業的具體步驟是:需要改報專業的考生,應在指定的自學考試報名前,持自己的準考證、每科合格證和所屬單位證明文件,到地、市自考報名地點申領并填好應考者轉專業報名申請表。
一、自考本科新舊專業轉換?
根據《省教育考試院關于試行我省自學考試新舊專業計劃調整及停考專業過渡辦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新舊專業轉接按照 “實質等效、公平公正、服務考生”的基本原則開展,轉接的總體規則是:同層次同類、課程等效、學分相當,即同類課程用來轉換的課程學分不低于轉換后的課程學分。具體如下:
(一)有對接專業的舊專業
第一步:新專業是同層次選考類型的,其公共基礎課和專業核心課中與舊專業有相同課程代碼的課程,系統直接使用,考生無須操作;如新專業是指定選考課類型的,則新專業考試計劃中與舊專業有相同課程代碼的課程,系統直接使用,考生無須操作。
第二步:原專業公共課對接新專業的公共基礎課,對接后多余課程可用于選考課的對接。
第三步:本科層次專業,新舊專業學位課對接。如考生并無可用來對接的學位課程,或考生報考專業為專科,則跳過這一步。
第四步:原專業的專業課對接新專業的專業核心課。考生從已考課程列表中自主選擇課程對接到新專業的專業核心課,選擇的課程組的總學分應不低于擬對接的課程組。在這一步中,已考課程列表中未選擇的課程自動進入下一步待選。
第五步:原專業剩余的專業課對接新專業的選考課。考生從已考課程列表中自主選擇課程對接到新專業的選考課,選擇的課程組的總學分應不低于擬對接的課程組。在這一步中,已考課程列表中未選擇的課程在新專業中將無法使用,因此,建議考生在這一步“應轉盡轉”。
原高起本(專本連讀)專業,按以上流程分別完成專科、本科層次的對接。個別高起本(專本連讀)新舊專業的課程存在跨層次情況,如某門課原設置在專科,新專業設置在了本科,這種情況,考生在專科轉接的第三步、第四步、第五步可以選擇將課程轉接到專科,也可以不轉接到專科,留到本科直接使用。無論選擇轉還是不轉,課程只能使用一次,轉接后畢業學分不夠的應繼續報考新專業的課程補足。
(二)無對接專業的停考舊專業
無對接專業的停考舊專業,原專業已不再頒發畢業證書,只能轉接到其他已開考的新專業繼續報考。考生可以在已開考專業列表中自主選擇轉接專業,助學班的考生僅限轉接到相同主考學校、相同助學機構下已開考的同類專業。有報考條件限制的專業如護理專業、藝術類專業等考生不要轉入。
第一步:新專業是同層次選考類型的,其公共基礎課和專業核心課中與舊專業有相同課程代碼的課程,系統直接使用,考生無須操作;如新專業是指定選考課類型的,則新專業考試計劃中與舊專業有相同課程代碼的課程,系統直接使用,考生無須操作。
第二步:原專業公共課對接新專業的公共基礎課,對接后多余課程可用于選考課的對接。
第三步:原專業的專業課已考課程中選擇不超過7學分的課程對接新專業的專業核心課,選擇的課程組的總學分應不低于擬對接的課程組。
第四步:原專業剩余的專業課對接新專業的選考課。考生從已考課程列表中自主選擇課程對接到新專業的選考課,選擇的課程組的總學分應不低于擬對接的課程組。在這一步中,已考課程列表中未選擇的課程在新專業中將無法使用,因此,建議考生在這一步“應轉盡轉”。
二、自考本科換專業流程?
自考本科換專業的具體步驟是:需要改報專業的考生,應在指定的自學考試報名前,持自己的準考證、每科合格證和所屬單位證明文件,到地、市自考報名地點申領并填好應考者轉專業報名申請表。
一些考生是考了幾門科目再換專業的,假如早已達標的科目中在新專業中也有一樣的科目,那麼考試成績便會保存,相反也是。
一般來說,換專業是不用申請辦理別的的手續的,可以直接依據新專業的課程內容報名,假如科目含有和舊專業相同的,不用再考一次。
跨地區轉考的考生,在轉入的省中沒有原來報名專業的,經過轉入省考試辦同意,可改報相仿專業報考。如果是已經停考的專業,在籍考生可改報相仿或其他專業。
自考本科全過程中,切忌由于好玩兒或是一時的消沉就隨意改換專業,在挑選專業時要多方面考慮,例如職業發展方向、個人愛好這些。
三、自考本科中途可以換專業嗎?
1、那么自考本科怎么換專業呢?
考生如需從A專業轉考B專業,無需辦理任何手續,只要取得B專業的專業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申請畢業時選擇B專業即可。
自考主考院校有:深圳大學、暨南大學、汕頭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南方醫科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廣東財經大學、廣東工業大學、華南農業大學、惠州學院、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等。
自考本科專業有:視覺傳達設計、會計學、法學(法律)、市場營銷、漢語言文學、工商管理、工商企業管理、金融學、商務英語、教育管理、藝術教育、學前教育、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心理健康教育、工程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行政管理、土木工程等。
2、如果是外省轉入有什么規定呢?
(1)轉考考生應當在廣東省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并取得我省考籍后,再從原報考省辦理轉出手續。
(2)轉考考生在原報考省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或者延遲畢業期間,不得轉入。
(3)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原報考地省級考辦辦理畢業手續,不得轉入。
(4)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入。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入。
(5)轉考考生應當按廣東省公布的專業考試計劃參加考試,其原考試合格課程與現考試課程的替換關系按我省有關文件執行。
(6)轉考考生應當在我省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課程合格成績,方可在廣東省申辦畢業手續。
(7)廣東省不辦理實踐環節考核課程成績轉入。在廣東省申辦畢業,必須取得相應專業對應主考院校的實踐環節考核合格成績。考生如需使用轉出省的實踐環節考核課程成績,可憑相關材料與所報名專業的主考院校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