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異地轉考手續是什么?如何辦理?
2024-10-15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有些自考生因為工作調動、家庭召喚等原因,需要辦理轉考,自考如何辦理轉考呢?轉考手續又是什么?這個時候就要看你是屬于哪種種情況了,一起來看看吧。
自考生如何辦理轉考?
如果你是在本省,那么你是不需要辦理轉考手續的的,但如果你是去到另外一個省份,就需要申請轉考里,把自己已考科目的成績及考籍轉到接下來要在那考試的省。例如在廣東自考的考生,需要將考籍檔案轉到廣西,這個叫省際轉考。省際間轉考者可攜帶單位證明信、準考證、全部單科合格證和本,人轉考申請到當地考辦辦理考籍檔案轉出手續。由當地考辦開具省際間轉考證明信,考生持該信到轉入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辦辦理考籍檔案轉入手續,其相同課程的合格成績仍然有效。
各地對于省際轉考的要求不一樣,需要辦理的異地轉考手續也不一樣,以下就以廣東省為例,說一下自考異地轉考的手續都有哪些,僅供參考。
自考異地轉考手續
外省考生需要在廣東省參加自學考試并要求使用其在外省參加自學考試的合格課程成績的,應辦理考籍檔案轉入手續。應按照下列要求辦理考籍檔案轉入手續。
1.轉入要求
①考生應當在廣東省取得一門或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并取得廣東省考籍后,再從原報考省辦理轉出手續。
②考生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或者延遲畢業期間,不得轉入。
③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原報考地辦理畢業手續,不得轉入。
④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入。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入。
⑤轉考考生應當按廣東省考辦公布的專業考試計劃參加考試,其原考試合格課程與現考試課程的替換關系按廣東省考辦有關文件執行。
⑥轉考考生應當在廣東省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合格成績,方可在廣東省申辦畢業手續。
⑦廣東省不辦理實踐環節考核課程成績轉入。在廣東省申辦畢業,必須取得相應專業對應主考院校的實踐環節考核合格成績。考生如需要使用轉出省的實踐環節考核課程成績,可憑相關材料與所報考專業的主考院校聯系。
2.轉入步驟
①考生按照新生報名的要求辦理報名手續,取得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
②考生辦理轉入,必須在每年上半年3月1-25日和下半年9月1-25日辦理。
③考生登錄系統,通過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中的外省轉入功能,查實廣東省考辦已經接收到轉出省考辦寄出的考籍檔案,記下外檔號,打印、填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并簽名確定;然后向有關辦提交登記表以及廣東省準考證、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并在復印件注明外檔號。
④考生在廣東省記錄的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必須與轉出省所記錄的個人信息一致,如有變更,須提供派出所出示的相關證照。
⑤有關單位通過層層審核后,不返回書面結果,考生可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審核通過的考生,可使用系統的畢業預測功能查詢報考專業所需要通過的課程。
考生需要把在廣東省參加自學考試的合格課程成績轉往外省的,需符合相關要求并辦理考籍檔案轉出手續。
1.轉出要求:
①考生應當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并取得轉入地考籍后,再辦理轉出手續。
②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規定被停考或者延遲畢業期間,不得轉出。
③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廣東省辦理畢業手續, 不得轉出。
④考生辦理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
⑤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環節考核成績不得轉出。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出。
2.轉出步驟:
①考生的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必須與系統記錄信息一致,如有變動,應先辦理考籍基本信息更正手續。
②考生登陸系統,通過考籍和轉免管理模塊中的轉出外省功能提交轉出申請,打印并填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后,簽字確認;然后向有關單位提交該登記表以及準考證、身份證等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③有關單位在通過層層審核之后,將考生考籍檔案將按分別于每年的3月和9月寄出。若轉出成功,可憑身份證及轉入地準考證到轉入省辦理有關手續。
⑥考籍檔案轉出手續辦理完結后,廣東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