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轉省份考的手續流程有哪些 要求是什么
2024-10-16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考生應在轉入省市自考辦,持轉出省市考辦開具的《省自學考試轉考成績證明》,和兩個省市的準考證、身份證辦理轉入手續。不同的省份在轉考方面也許會存在著差異,考生在轉考時需要注意查看該省份的轉考要求,以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自考轉考辦理流程
一、取得現在省市的準考證
首先,在需要轉入的省市報名,取得需要轉入省市的準考證。
二、到原考籍所在地辦理轉出
各地考辦辦公時間(部分省市全年辦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辦公)辦理考籍轉移的考生須持準考證、單科合格證書和居民身份證,轉入省市的準考證,到轉出考籍所在區、縣(市)招考辦辦理轉出手續。
三、辦理轉出手續的過程
辦理過程中考生本人須認真復查《考籍轉移通知單》中轉出的科目和成績,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并將準考證交回招考辦。
四、到現在省市辦理轉入手續
考生應在轉入省市自考辦辦公時間,持轉出省市考辦開具的轉出證明,和兩個省市的準考證、身份證辦理轉入手續。
五、針對特殊規定
部分省市對自考轉入的考生有嚴格限制,如將專科考籍轉入北京需要在北京考滿5門課程才可以辦理北京地區的畢業證,將本科考籍轉入北京則要考滿4門才可以辦理畢業證,針對這些不同的政策,考生好致電當地考辦咨詢。
自考轉考的一般要求
①考生應當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并取得轉入地考籍后,再辦理轉出手續。
②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規定被停考或者延遲畢業期間,不得轉出。
③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廣東省辦理畢業手續, 不得轉出。
④考生辦理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
⑤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環節考核成績不得轉出。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