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考完了課程但是無法畢業是什么原因?
2024-10-1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浙江自考考完了課程但是無法畢業是什么原因?
參加高教自考的考生已經取得了專業考試計劃規定課程的全部單科合格證,考試機關有的也不寄給考生畢業審定通知書,這其中的原因大致有兩種:一是考生在考試中有違紀行為;二是考生正在服刑期或被勞動教養等。
考生在考試中有違紀行為,當時可能沒查出或沒來得及處理,雖發了單科合格證,但經查證后使其考試成績作廢,或未處理留待畢業審定時處理。遇有這種情況,考生應如實地向考試機關說明情況,等候處理;同時問清情況,根據有關考試紀律作出自己的安排。正在服刑者或被勞動教養者待刑滿釋放、勞教解除,才準予畢業。
浙江自考怎么申請畢業?
1、浙江自考采用施考分科、學分累計的方式逐步完成學業。按照專業考試計劃的要求,分課程進行考試,課程考試合格者按規定計算學分。不及格者可參加下一次該課程的考試。考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完成畢業論文或其他教學實踐任務,思想品德鑒定合格者準予畢業取得相應畢業證書。
2、浙江自考的畢業申請時間上半年為6月,下半年為12月。申請上半年畢業的考生,必須在5月1日前辦理合并準考證號、轉考、免考、考籍數據更正手續;申請下半年畢業的考生,必須在11月1日前辦理合并準考證號、轉考、免考、考籍數據更正手續。逾期辦理者,不能申請本次畢業。
3、辦理本科畢業申請的考生,請提前辦理前學歷的學歷鑒定,以便在申請畢業時同時提交。
4、申請辦理行政管理學(獨立本科段)專業畢業的考生,需提供其專科成績單。
5、申請辦理護理學(專科、獨立本科段)、中醫護理學(專科)、社區護理學(專科、獨立本科段)、藥學(獨立本科段)專業畢業的考生,需按專業要求提供資格證書。
6、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畢業時間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7、考生的畢業生考籍檔案是考生評定職稱、工資調整、工作變動的重要依據。考生領取畢業生考籍檔案后,應及時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管理,工作單位不固定的考生可將畢業生考籍檔案交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8、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自學考試畢業證遺失或損毀不再補辦。若考生需要,可申請開具《畢業證明書》(此證明只開具一次,請考生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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