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辦理自考轉考需要什么手續?
2024-12-16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大多數學生選擇參加自學考試,都是希望通過考試拿證后有一份更好更穩定的工作,那么,廣東辦理自考轉考需要什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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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辦理自考轉考需要什么手續?
一、市內轉考手續
所需材料:
自學考試準考證原件單科合格證書《自學考試轉考登記表》一式四份。
辦理流程:
考生首先前往轉出地的考辦,持上述材料辦理轉考手續,填寫轉考登記表,并由轉出地考辦蓋章確認。完成蓋章后,考生自行將登記表遞交給轉入地考辦,并由轉入地考辦上報至省考辦審批。待省考辦審批通過后,會將結果通知轉入地考辦,再由轉入地考辦通知考生。考生須妥善保管好經審批的一份轉考登記表,以便將來辦理畢業手續時使用。
二、外省考籍轉入手續
所需材料:
原考籍所在地的成績單或轉考證明文件外省自學考試準考證廣東省(深圳)自學考試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及相關證明文件辦理流程:
在廣東省作為新生報名參加自學考試,獲取廣東省內的自學考試準考證。按照規定時間,即每年3月1日至25日或9月1日至25日,辦理轉入手續。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通過考籍管理模塊核實廣東省考辦已收到轉出省考辦寄來的考籍檔案,并記錄下外檔號,打印《轉考登記表》并簽名確認。將《轉考登記表》連同廣東省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注明外檔號)提交給縣(區)考辦。確保考生在廣東省內的個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與轉出省記錄的信息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需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等待省考辦審批,審批通過后,考生需保留一份正式文件用于畢業手續辦理。
注意事項:
所有轉考手續均應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超期則可能導致考籍檔案退回轉出地。若考生持有多個準考證號,務必在申請畢業前至少半年完成轉考手續,將所有成績合并到一個考號中。辦理轉考手續時,務必關注當地考試院發布的最新公告和政策變化,確保手續辦理的準確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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