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考加分政策、課程免考及點考新規定解讀
2025-06-20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根據省自考委辦(2014)2號文關于《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頂替與課程學分部分認定暫行辦法》、3號文關于《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性考核工作暫行辦法》(2014年9月30日印發)及12號文關于新型點考工作的文件,其主要精神解讀如下:
一、平時成績:
對注冊參加助學班(我院所有考生均屬此類)的考生參加課程面授教學活動進行跟蹤評價和分析,并記錄為課程過程性考核成績(平時成績),該成績和國家統考成績按規定的比例合成(公共基礎課占40%、專業核心課占30%),最后得出考生的課程成績。平時成績保留3年。如果平時成績低于統考成績的,則記錄統考成績為課程成績。平時成績包括出勤率、平時作業成績和期末考試成績三項。
二、課程免考頂替:
課程免考頂替是指自學考試中認定考生在其他教育形式中所取得的課程名稱相同、要求相同的課程的學習成果。免考使用免記錄相應課程的合格成績。頂替則直接使用合格分數(60分以上)替代自學考試課程的成績。課程學分認定是指自學考試部分認可考生在其他教育形式中所取得的相應課程的學分,實現自考與其他教育形式的銜接。具體指本科層次課程部分認定高職高專層次課程學分,專科層次認定中職中專課程學分。課程免考頂替主要適用于新舊專業考試計劃中設置的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及專業核心課。認定學分的課程門數不超過本專業計劃課程的50%。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教育學校的研究生和本科、專科畢業生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第二專業考試的,均可按照本規定免考已學過且取得合格成績的部分課程成績。取得各類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專業的專科畢業證后,繼續參加自學考試的,所報專業課程與原來已經通過的課程名稱相同、要求相同的均可進行頂替。新舊考試計劃中原計劃中考試通過的可根據新舊課程表中的課程對應關系進行頂替(見護理學與社區護理學專業可在共享文件中查看新舊考試計劃課程對照表)。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考試各模塊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含實踐)。國家公共英語三級(理論)合格可免考英語(二)。學分認定課程成績由考生在原學習學校階段取得的相應的課程考試成績和自學考試統考成績兩個部分組成,兩個部分成績分別占40%和60%。
三、新點考規定:
新型點考是在籍三年以上(含三年)只有兩門以下(含兩門)課程不及格且其中任意一門參加了三次(含三次)以上考試的考生可以參加。時間安排在每年的1月和7月的第二個星期六、日進行。報考確認時間在每年的12月15-19日、7月1日-5日。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到主考學校報名點辦理資格審查及繳費后,登陸“自學考試管理信息系統”,自主選擇科目和考試時間單元。考生在考前上機學習,完成二次平時作業和二次階段測評,然后上機考試,自動評定考試成績。
以上內容為“湖南自考加分政策、課程免考及點考新規定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