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自學考試大綱《00386幼兒文學》:課程性質與課程目標
2025-06-20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遼寧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大綱
00386 幼兒文學
遼寧第二師范學院編(2017年)
遼寧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Ⅰ 課程性質與課程目標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課程性質和特點
《幼兒文學教程》為遼寧省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科)的必考課程。它集知識性、理論性、師范性、實踐性等諸多品性于一身,是從事學前教育的一門必修課程。
本課程的設置目的:幫助自學應考者全面掌握兒童文學的基本理論并熟悉經典兒童文學作品,提高文本分析和文學鑒賞水平,增進閱讀指導和教學研究的能力,從而更好地勝任幼兒教育。
二、課程目標
1. 系統了解幼兒文學的歷史概念、文學特性、文化精神等基礎理論;
2. 熟練掌握兒歌、幼兒童話、圖畫書等重要文體的概念、歷史及藝術特征;
3. 初步了解幼兒文學在幼兒教育實踐環節的功能和意義;
4. 能夠結合以上所學針對幼兒開展獨立的閱讀指導及教學研究;
5. 為進一步學習兒童文學知識、提升文學賞鑒能力打下基礎。
三、與相關課程的聯系與區別
學習本課程應具有基本的語言理解能力并具備較規范的寫作能力。與中小學階段的文學教育有所不同,本課程主要針對幼兒階段的文學閱讀及文學接受,主要為幼兒階段的文學教育提供理論儲備及教研參考。
四、課程的重點和難點
本課程的重點為:幼兒文學的概念及內涵;幼兒文學的特性;兒歌的類型及特性;幼兒童話的藝術特征;圖畫書;幼兒文學的教育功能。
本課程的難點為:幼兒文學的閱讀指導及教學研究。
Ⅱ 考核目標
本大綱在考核目標中,按照識記、領會、應用三個層次規定其應達到的能力層次要求。三個能力層次是遞進關系,各能力層次的含義是:
識記(Ⅰ):要求考生能夠識別和記憶本課程中有關幼兒文學及其重要文體的基本概念、歷史發展等主要內容,并能夠根據考核的不同要求,做正確的表述、選擇。
領會(Ⅱ):要求考生能夠領悟和理解本課程中有關幼兒文學、兒歌、、幼兒童話、圖畫書等各自的藝術特性,并能根據考核的不同要求,做正確的表述和解釋。
應用(Ⅲ):要求考生能夠根據已掌握的幼兒文學理論知識,進行文學評論的寫作、閱讀活動的指導以及相關的教學研究,并能夠根據考核的不同要求,做正確的論述和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