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北京自考部分本科層次專業名稱、專業代碼通知
2025-06-21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設置實施細則〉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的通知》(教職成廳〔2018〕1號)文件精神,結合有關專業實際情況,經與主考學校協商,現決定變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部分專業名稱及代碼,并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次規范的范圍為部分本科層次專業(詳見附件)。
二、此次規范只涉及專業名稱及代碼,專業計劃的變更另行通知。
三、此次新的專業名稱及代碼自2018年6月1日起開始使用,使用范圍只涉及畢業申請的考生,即畢業生按新的專業名稱授予學歷、學位。
四、考生報考、論文申請、畢業申請、成績查詢、考籍辦理等相關事宜,均使用原專業名稱及代碼,直至新的專業計劃公布。
五、關于原能源管理(獨立本科段)專業的說明
1.2018年6月成功申請畢業的考生,發放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副署蓋章的能源管理(獨立本科段)的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考生,可申請獲得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能源管理專業的經濟學學士學位。
2.自2018年12月起,成功申請畢業的考生,發放北京建筑大學副署蓋章的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專升本)的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北京建筑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考生,可申請獲得北京建筑大學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專業的工學學士學位。
附件: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舊專業對照表(本科層次)
北京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