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的基本分類和其他分類各有哪些分類標準,分成哪些類
2025-06-21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審計的基本分類:
(1)按照審計的內容分類,可以分為:財政財務審計、經濟效益審計和財經法紀審計。
(2)按照審計主體分類,可以分為:國家審計、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
審計的其他分類:
(1)按照審計工作進行的時間分類,可以分為:事前審計、事中審計和事后審計。
(2)按照審計的范圍分類,可以分為:全部審計和局部審計。
(3)按照審計是否有確定的時間分類,可以分為:定期審計和不定期審計。
(4)按照執行審計的地點分類,可以分為:報送審計和就地審計。
(5)按照審計工作是否受法律的約束分類,可以分為:法定審計和非法定審計。
(6)按照審計工作開始時是否通知被審計單位分類,可以分為:通知審計和不通知審計。
(7)按照會計報告期進行審計分類,可以分為:期中審計和期末審計。
(8)按照審計證據的檢查范圍或數量分類,可以分為:詳細審計和抽樣審計。
(9)照核算的手段分類,可以分為:手工登記的會計記錄審計和電子計算機系統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