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自學考試的類型有好幾種,有什么不同
2025-06-23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就考試的組織形式、對象而言,自考的類型主要有常規考試、委托考試、高職考試、學歷文憑考試等幾種。
常規考試是指通常所說的自學考試,即每年4月、10月面向社會進行的考試。由于報考不受限制(個別專業除外),涵蓋了本市自考已開考的絕大多數專業,因此報名人數、報考科次居各種考試之首;
委托考試是指由行業或部門出于自身需要而委托自考機構開考的專業,以為本部門、行業培養人才。這種考試的學習者多為本部門、本行業的職工,多采取集體報名的方式,通常不接納社會閑散考生單獨報名,考試時間有的安排在4月、10月,也有的安排在其它時間;
高職考試則是北京市為推進勞動預備役制度而對高中、職高畢業生所進行的考試。這種考試在重視學歷教育的同時,兼顧技能的培訓。考生根據考試計劃的要求完成全部學業后,不僅可以獲得專科畢業文憑,而且同時可獲得相應的崗位技術等級證書。
上述三種類型考試,其課程考試由國家統一安排,畢業證書由市自考委和主考高校共同署名頒發。
學歷文憑考試是指國家對民辦高校在校生進行的學歷資格認定考試。目前北京共有24所在教育行政部門注冊備案,并審查合格的民辦高校參加此類考試。考試采取國家考試與學校自考相結合的方式,70%的課程由國家組織考試,30%的課程由民辦高校自己組織考試,并報市自考辦備案。與前面幾種類型不同的是,考生全部課程合格后,由市自考委與民辦高校署名簽發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