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北京自考辦助學工作事宜的通告
2025-06-24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自2014年開始北京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北京自考辦)按照全國自考辦要求停止自學考試助學組織的年度登記工作,原在北京自考辦登記的助學組織已連續三年沒有登記,根據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管理試行辦法》(考委 [2010] 1號)第十三條規定(“凡開展自學考試助學活動的社會助學組織應當按要求向省考辦進行登記注冊,未經登記注冊的或者登記注冊審核不合格的社會助學組織或個人不得開展自學考試助學活動。”),這些助學組織已不再是北京自考辦認可的助學組織,特此通告。
未來的北京自考辦助學工作事宜仍將依照全國自考辦和有關上級單位新的規定嚴格執行。目前,各有關助學組織應依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1988年3月3日國務院發布)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助學活動。
在此北京自考辦再次重申,北京自考辦沒有授權任何機構和個人代理自考業務,請廣大考生切勿輕信官方渠道之外的其它渠道信息,避免上當受騙。
北京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