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4年10月自學考試報名時間公布
2025-06-26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得知,浙江省2024年10月自學考試報名時間公布,具體如下:
一、報名時間
(一)首考生(首次注冊報名參加考試考生)
首考生須先辦理注冊,上傳證件照片,待注冊審核通過后,方可登錄系統報考課程。
網上報名注冊時間:
課程考試報考時間:完成考試報考。
(二)續考生(已注冊繼續報名參加考試考生)
續考生直接登陸系統報考課程。
課程考試報考時間:完成報考。
二、報名流程
考生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自學考試信息網(zk.zjzs.net)進行報名。具體操作流程及要求見《2024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首考生報名指南》、《2024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續考生報名指南》。請考生仔細閱讀《報名指南》(附件),按規定時間、流程及要求完成各相應事項,逾期不能辦理。
三、相關提醒
1.報考護理學專科、專升本及公安管理專升本,報考條件、報考程序有特殊限制(詳見報考簡章);考生個人或社會助學單位違反報考條件限制規定報考,分別由考生本人或辦理集體報名的助學單位承擔責任,并將受到不承認考試結果、不受理畢業申請的處理。其他部分停考專業或已變更主考院校專業的報考條件請關注報考簡章。
2.本次報名起,除建筑經濟信息化管理、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大數據技術、金融服務與管理、大數據與會計、國際經濟與貿易、現代物流管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等8個專科專業和心理健康教育(專升本)、漢語言文學(專科)、英語(專科)等3個停考專業外的其他專業,首考生只能報考專業代碼后不帶Y的專業。
3.首考生(首次注冊報名參加考試考生)注冊時,“手機”一欄必須填寫考生本人慣常使用的手機號,否則不能參加考試。續考生(已注冊繼續報名參加考試考生)報考時,先到“我的信息-注冊信息”頁面核對相關信息,有錯的先進行更正,空白的必填信息須補齊。如“手機”一欄為“空”或不是慣常使用的手機號,須自行補填或修改;若“身份證號”一欄與實際身份證號不符,按《2024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續考生報名指南》中的流程進行申請更正。否則不能參加考試。
4.照片采用2吋證件照格式,具體要求詳見報名指南。
5.請考生務必關注報考地所屬設區市教育考試機構網站,及時了解相關信息。各設區市教育考試機構網站地址及聯系電話如下:
設區市 | 網站地址 | 聯系電話 |
杭州 | http://www.hzjyksy.cn/category/id478753266383482134315.htm | |
寧波 | http://nbeea.nbedu.net.cn/school/Zxks.aspx | |
溫州 | http://edu.wenzhou.gov.cn/col/col1330312/index.html | |
嘉興 | http://jxksy.zjjxedu.gov.cn/col/col672/index.html | |
湖州 | http://huedu.huzhou.gov.cn/col/col1229692005/index.html | |
紹興 | http://www.sxszsks.cn/zxks | |
金華 | http://jyj.jinhua.gov.cn/col/col1229072239/index.html | |
衢州 | http://jyj.qz.gov.cn/col/col1536869/index.html?key | |
舟山 | http://zsjy.zhoushan.gov.cn/col/col1229137168/index.html | |
臺州 | http://jyj.zjtz.gov.cn/col/col1229046916/index.html | |
麗水 | http://jyj.lishui.gov.cn/col/col1229252537/index.html |
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得知,浙江省2024年10月自學考試報名時間公布,具體如下:
一、報考須知
(一)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范(2021年)>的通知》要求,自本次考試起,我省專業考試計劃均按《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2023年)》執行。
2024年4月考試前已注冊的考生,仍可按原專業計劃(專業代碼最后一位為“Y”的)考試及申請畢業。原專業計劃中必考課于2027年10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試,選考課于2025年10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試,2027年12月最后一次接受畢業申請。
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范(2021年)》中尚未公布的建筑經濟管理、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大數據技術、金融服務與管理、大數據與會計、國際經濟與貿易、現代物流管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等8個專科專業,仍按原專業考試計劃執行。
原計劃中的視覺傳達設計(專升本)專業主考院校調整為寧波大學,2027年12月底前按原計劃申請畢業的考生,仍可選擇浙江科技大學作為主考院校。
根據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關于停考〈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補充目錄〉有關專業的通知》(考委〔2022〕1號)要求,我省開考的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專升本)、3050104漢語言文學(專科)和3050207英語(專科)三個專業自2022年10月考試報名開始,停止接納新考生;2026年1月1日開始停止頒發畢業證書。
新舊專業代碼和名稱及對應關系詳見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自學考試欄目“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公布《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2023年)》的通知(浙教試院〔2023〕105號)”。 (二)法學類課程的考試范圍包括:自考試之日起六個月前由全國人大和國務院新頒布或修訂的法律、法規;在新教材大綱啟用前,凡教材、大綱與現行法律、法規不符的,以現行法律、法規為準。政治課中“形勢與政策”考試范圍為:考前8個月至考前2個月間的有關內容。
2018年4月28日國家司法部公布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司法部令第140號)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有限定,謹請報考法律類專業自考生報考前詳細了解相關規定。
(三)“00018/00019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日語(專升本)專業中“00845 第二外語(英)”課程只能用相應證書或課程頂替,具體頂替關系見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自學考試欄目中“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頂替規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規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管理規定》的通知(浙教試院〔2023〕108號)
(四)由我省編寫的各專業課程自學考試大綱均在網上公布,不再另行印發。
二、報考條件
凡有志于學習專業知識、為祖國建設效力的公民均可報考。報考專升本專業的考生在申請本科畢業時必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國民教育系列專科以上學歷證書。
下表所列專業對報考條件、報考程序有特殊限制,考生報考須符合下表具體規定;考生個人或社會助學單位違反報考條件限制規定報考,分別由考生本人或辦理集體報名的助學單位承擔責任,并將受到不承認考試結果、不受理畢業申請的處理。
專 業 | 報 考 條 件 |
護理學 專科、專升本 | 凡在我省醫療機構從事護理工作,獲得護士執業資格并具有中專(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職人員,均可報考護理學(專科、專升本)專業,其中報考護理學(專升本)專業的考生,在申請本科畢業時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國民教育系列護理學專業專科畢業證書。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新考生),需在注冊完成后3天(工作日)內,向當地教育考試機構提交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護士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書辦理報名資格審核手續。 |
公安管理 專升本 | 凡報考本專業的公安干警、武裝警察和保衛干部(新考生)應先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由公安機關審核批準后統一向當地自考辦辦理集體報名手續(或在個人注冊完成后3天(工作日)內,向當地教育考試機構提交當地公安機關同意報考介紹信,辦理報名資格審核手續)。 |
三、時間安排
(一)報名時間:
考生務必保證提供的報名信息(姓名、身份證號、數碼相片、專業代碼、課程代碼、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真實準確,否則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報名者自己承擔。
(二)考試時間:2024年10月26日、27日
(三)準考證打印:考前一個星期,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自學考試信息網(zj.zjzx.net)打印準考證(考試通知單)
(四)成績查詢:理論課程考試成績可于考試結束后20左右,實踐性環節考核成績可于11月15后,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自覺考試信息網(zj.zjzs.net)點擊“我的成績-成績查詢”欄目查詢。
自學考試實踐性環節報考說明
1.報名條件:已基本完成某門課程理論學習的考生,方可報考該門課程所涉及的實踐性環節考核;畢業論文(設計)的考核須在完成該專業課程的學習后方可報考。
無論是否跨專業選修,其實踐性環節認定的學分不得超過本專業設定的選修課實踐學分。
2.報名及考核時間:實踐性環節考核報名與理論課程報名同步進行。各主考院校將視專業及課程情況每年安排一到二次考核,本次安排報名的專業及課程,具體考核時間由主考院校確定,請考生及時查閱各校網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