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省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外語水平全省統考溫馨提示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1.打印時間:4月14日—4月22日。
2.網址:http://xwb.gdhed.edu.cn/。
二、考試時間、地點
1. 時間:4月22日上午9:00—11:00。考生8:30進入考場,開考后15分鐘(9:15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已進入考場的考生考試結束前不得提前退場。
2. 地點:廣東財經大學廣州校區第一教學樓、第一綜合樓、第三(北5)教學樓。考生可在4月21日下午到學校熟悉考場位置。
三、考試須知
1. 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持其它證件或證明者、身份證件失效者,以及不帶準考證或身份證者不得入場考試。
2. 我校地址靠近琶洲會展,近期因春季廣交會交通較擁堵,且此次我校承接考生較多,有的考場之間樓距相差較遠。建議考生在考試當天盡可能提前到達學校查看和了解具體考場位置,以便順利、準時參加考試。學校停車地點離考場距離較遠,請考生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來學校考試。
3. 請考生在考試前認真閱讀《考生應試守則》(附件),做好考前準備,嚴格遵守考試紀律。
4. 在籍研究生、本、專科生代他人參加考試的,通知其所在學校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在職人員代他人考試的,通知其所在工作單位,建議給予行政處分。
5.按照省學位辦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根據考試類別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宣布考試無效或宣布考試無效并停考一至三年的處罰:
(1)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
(2)不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
(3)開考指令發出前答題;
(4)考場終了指令發出后繼續答題;
(5)在考場內吸煙、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行為;
(6)在答卷規定以外的地方寫姓名、考號或做標記;
(7)未經監考工作人員同意擅自離場;
(8)夾帶文字資料;
(9)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手勢;
(10)抄襲他人或將自己的答卷讓他人抄襲;
(11)接傳答案、交換試卷、答題紙(卡)或草稿紙;
(12)其試卷在評卷中被專家認定為有違紀作弊行為;
(13)在考試過程中私自使用通訊工具;
(14)將考試材料帶出考場或撕毀考試材料;
(15)擾亂考場及考試有關工作場所秩序;
(16)拒絕、阻礙考試工作人員執行公務;
(17)威脅考試工作人員安全或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
(18)偽造證件、證明以取得考試資格;
(19)請他人,;
(20)答題紙(卡)上所填寫的姓名及考號等項目與考生本人不符;
(21)有其他違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