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規定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為適應我國教育改革發展形勢的要求,經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研究決定,對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的有關規定修訂如下:
一、各類高等院校的畢業生(指獲得教育部認可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大學專科以上畢業證書者。以下同)參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專業專科(基礎科)的學習考試,可以免考:
1.《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鄧小平理論概論》和《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三門公共政治課。
2.已學過并成績合格、要求相同的其它公共基礎課。目前北京市自學考試在專科開設的其它公共基礎課包括大學語文(專)或大學語文(本)、英語(一)、計算機應用基儲高等數學(一)或高等數學(工專)。
二、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專業考試計劃中高等院校的專科畢業生接考自學考試本科的有關規定適用于各類高等院校本科畢業生、研究生。接考自學考試本科的各類高等院校本科畢業生、研究生,可以免考:
1.《毛澤東思想概論》一門公共政治課(經濟類專業)或《毛澤東思想概論》和《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兩門公共政治課(非經濟類專業)。
2.已學過并成績合格、要求相同的其它公共基礎課。目前北京市自學考試在本科開設有其它公共基礎課包括外語(英語(二)、日語(二)、俄語(二))、高等數學(二)或高等數學(工本)、物理(工)。
三、各類高等院校的本科結業生、畢業生、退學生參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專業專科的學習考試,憑原高校學籍證明和成績單原件,可以免考已學過并成績合格的公共基礎課。對于只因一門課程未合格而持有本科結業證書者,可以按專科生資格接考自學考試本科,但不能免考本科課程。
四、各類高等院校的畢業生,如果原來所學專業與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設的公共基礎課相對應,則可免考相應的公共文化基礎課。如:數學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高等數學》;中文專業畢業生,可免考《大學語文》;物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普通物理》;計算機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捶;英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公共英語》等。
五、考生取得國家英語等級考試的PETS-3級筆試合格成績或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合格證書可免考本科的英語(二);取得國家大學日、俄語四級考試合格證書免考本科相應的日語(二)、俄語(二);取得PETS-2級以上筆試合格成績或英語四級、六級證書可免考專科的英語(一),又免本科的英語(二)。
六、考生免考課程須憑人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成績單原件(復印件須加蓋學校或單位紅章)、外語等級證書、經自學考試辦公室審核,辦理免考手續。考生最遲應于全部課程考試完畢之前半年把免考手續辦妥。
七、考生應按各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課程參加考試。原北京自學考試考過高學分課程可以頂替其它專業名稱相同的低學分課程的原則,從2001年廢止執行。此前已實行替代的,仍然有效。
八、本規定自2000年9月起執行。此前已經辦理免考手續的考生,免考課程與本規定不矛盾的不需重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