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考政策調整取消八年有效期
2025-07-08 來源:教育在線
記者昨天從省自考辦獲悉,我省今年10月份自學考試報名于5月16日開始,于6月10日結束,考試日期為10月29日和10月30日。與以往考試相比,此次自考將有部分變動,另外部分政策也作調整。 科目變動 據了解,今年10月自考中,林業生態環境管理專科(代碼090608)、中西醫結合專科(代碼100501)、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本科(代碼080605)、專科(代碼080604)、電廠熱能動力工程本科(代碼080502)、專科(代碼080501),電力市場營銷專科(代碼020219)、電子技術專科(代碼080704)專業,將停止接納新生報名。 法律專業(專,本科)原計劃中的原“法理學(一)”(5677)變更為“法理學”(5677),原“憲法學(一)”(0212)和“憲法學(二)”(0863)合并變更為“憲法學”(5679);原“金融法(一)”(0256)變更為“金融法”(5678);原“婚姻家庭法(一)”(0855)變更為“婚姻家庭法”(5680)。上述課程的學分不變,本次考試仍用原代碼。 安徽工程科技學院主考的“視覺傳達設計(本、專科)”調整為“藝術設計(本、專科)”:“服裝藝術設計(專科)”調整為“服裝設計(專科)”,調整后的考試計劃從2006年1月考試起執行。 安師大主考秘書專業(專科),新計劃中“辦公自動化原理及應用(含實踐)”對應的老課程為“計算機應用基礎(含實踐)”。 省自考辦提醒考生,網上報名限定每位考生在整個報名期間只能報考一次(最多能報四門課程),考生如報考多個專業也必須一次性完成。 政策調整 對于律師專業(本科)的考試,2005年6月畢業的開始將以前“外語考試合格的考生,如已通過勞動法、公司法、稅法,可選擇頂替公證與基層法律服務實務或司法鑒定概論”,統一解釋為勞動法、公司法、稅法通過其中任何一門,均可選擇頂替公證與基層法律服務實務或司法鑒定概論。司法部委托開考的律師專業本科段增加的《法院與檢察院組織制度》(3學分,課程代碼0993)將在下半年安排。 另外,根據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的一級證書(下稱“一級證書”)可以替代“計算機應用基礎(含實踐)”的規定,按老計劃申請畢業的老考生不需要再參加“計算機應用基礎(含實踐)”考試,從2004年起所有專業執行新計劃考試后,根據免試規定,一級證書是不能免考“辦公自動化原理及應用的”。但考慮到老考生的利益和課程替代的特殊性,經與主考院校協商,2005年底以前畢業的考生,仍可用一級證書替代“辦公自動化原理及應用(含實踐)”,申請畢業。從2006年上半年起,所有申請畢業的考生都必須參加“辦公自動化原理及應用(含實踐)”考試考核。 自考時間 據省自考辦最新確定的信息,我省自學考試每年4次網上報名時間分別是:2月16日~3月10日報7月份考試;5月16日~6月10日報10月份考試;8月16日~9月10日報次年1月考試;11月16日~12月10日報次年4月考試。 重要關注 更值得考生關注的是,我省自考取得合格成績學分有效,不再受八年有效期時間限制(以前考試通過的成績始終有效,沒有期限);有關專業規定加試課程頂替英語(二)者,考生年齡不再受35或40歲以上的年齡限制。只要通過了要求加試的若干課程,就不需通過英語(二)直接申請本科畢業。本科中注明英語(二)可以用加考幾門課程替代的專業才可享受此規定,但考慮到一些主考學校申請學位的條件,沒有通過英語(二)的就不能申請學位,考生要慎重抉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