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自學考試報考須知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高等教育自學往昔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對自學者進行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任務,是通過國家考試促進廣泛的個人自學和社會助學活動,推進在職專業教育和大學后繼續教育,造就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學文化素質,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根據專業考試計劃,經過自學及社會助學,參加省自考委組織的統一考試,取得單科合格成績后按規定計算學分。不合格者,可參加下一次該門課程的考試。全總課程及思想品德鑒定合格者,由省自考委頒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或中等專業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憶上,國家承認其本科、專科、中專學歷。本科畢業生的學業水平達到國規定的學業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由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學校授予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