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蘇自考律師專科段考試計劃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專業名稱:1030111 律師(專科段)
主考學校:蘇州大學
序號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學分 |
1 | 12656 | 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 | 4 |
2 | 03706 |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 2 |
3 | 05677 | 法理學 | 7 |
4 | 05679 | 憲法學 | 4 |
5 | 00242 | 民法學 | 7 |
6 | 00243 | 民事訴訟法學 | 5 |
7 | 20245 | 刑法學 | 7 |
8 | 00260 | 刑事訴訟法學 | 4 |
9 | 00244 | 經濟法概論 | 6 |
10 | 00261 | 行政法學 | 5 |
11 | 00247 | 國際法 | 6 |
12 | 00223 | 中國法制史 | 5 |
13 | 04729 | 大學語文 | 4 |
學分合計 | 不少于66學分 |
說明:
1.關于公共政治課的調整及替代關系請參照《專業考試計劃簡編編寫說明》(2015版)第11條。
2.律師專業從2015年起不再安排本專業課程考試,從2017年起不再頒發律師專業畢業證書。2017年前,律師專業需要繼續學習的考生,可按照課程頂替辦法通過法律專業課程考試,并達到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其他相關要求,選擇按法律專業或律師專業畢業。考生如選擇按律師專業現行考試計劃畢業,已經考試合格的課程成績有效;從2015年起,須按照規定參加法律專業相應課程的考試以替代律師專業中相對應的課程,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達到全部的畢業要求。
考生也可以選擇轉為報考法律專業,凡已經考試合格的律師專業課程成績,均可按照規定頂替法律專業的相應課程;申請畢業時,須符合法律專業的課程設置、課程門數、總學分及畢業論文等要求。通過律師專業“商法原理與實務”課程的考生,如要選擇按法律專業畢業,可選擇替代法律專業中的“00223中國法制史”和“04729大學語文”兩門課程中的任意一門,還須報考剩余的另一門課程方可畢業。
3. 按照律師專業原計劃通過 “044大學語文” 、 “247婚姻家庭法(二)” 、“248律師公證與仲裁制度”、“249國際法與國際私法”其中任意三門或四門課程的,可以替代律師專業現行考試計劃中的“00921商法原理與實務”和“03706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兩門課程。通過其中任意兩門課程的,只能替代律師專業現行考試計劃中的“00921商法原理與實務”課程,必須另考“03706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或新計劃中相對應的課程。
4. 通過“041哲學”并通過“042政治經濟學”的考生可免考“03706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和“12656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通過“041哲學”或“042政治經濟學”中任一門的,只能免考“12656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