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自考考籍可以轉嗎?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省際轉考先辦理轉出手續,再辦理手續,省考試院通過全國“轉考平臺”遞送和接收轉考電子檔案,遵循以下程序:
一、在籍考生離開本省繼續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本省準考證和轉入地準考證,在規定日期內,到考生考籍所在報名的招考辦現場申請確認。轉出申請由考生本人提出,進行現場申請,并在招考辦出具的《xx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上簽字。
二、省考試院按照原考試的課程及合格成績、按照相關規定,生成轉出電子檔案上傳至全國“轉考平臺”。
三、轉入地省級考辦從全國“轉考平臺”接收轉入電子檔案。
四、轉入電子檔案經轉入地省級考辦審核無誤后,轉考考生按要求到轉入地省級(或者經省級考辦授權的地級考辦)辦理轉入手續。
五、轉入手續辦理完成后,轉入地省級考辦將轉入辦理結果上傳全國“轉考平臺”,本省考試院據此對轉出考生電子檔案的在籍狀態進行變更,轉考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