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2018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辦理通知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11月11日00:00-20日24:00(18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辦理指南(見
注意:考生辦理免考申請前,須登錄自學考試信息網(zk.zjzs.net)查詢核對個人信息(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等)。如發現個人信息有誤,須攜帶相應證明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等)在11月11日前(工作時間)到當地教育考試機構辦理登記修改手續。
三、現場提交材料的時間
(一)提交的時間
11月21——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到申請免考的縣(區)考試中心提交材料
縣(區) | 時間 | 地址 | 聯系電話 |
定海區 | 11月22日 | 定海城東街道頤景園路101號考試中心308室 | 0580-8171729 |
普陀區 | 11月21日 | 普陀東港金城街90號考試中心305室 | 0580-3028068 |
岱山縣 | 11月21日 | 岱山縣高亭鎮育才路63號岱山縣教育局6號樓二樓 | 0580-4475679 |
嵊泗縣 | 11月21日 | 嵊泗縣菜園鎮望海路265號東方海景城506室 | 0580-5085101 |
(二)提交的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申請表(原件一份)”
考生網上申請登記后自行下載打印《申請免考登記表》。
2.“本人畢業(肄業、退學)課程成績表(原件一份)”
由原畢業(或就讀)學校或考生所在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或市、縣自學考試辦公室)出具的簽有“此件復自(摘自)XXX同志檔案(畢業證書)”字樣的成績證明原件。成績證明應注明原所學課程名稱、學分、學時數、考試成績。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其復印件各一份)”
2002年及以后畢業生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核驗后返還考生)。
4.“畢業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各一份)”
2002年以前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核驗后返還考生)。
5.“肄業生、退學生學歷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各一份)”
肄業生、退學生學歷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核驗后返還考生)。
6.“該畢業證書國家是否承認學歷的證明(原件一份)”
外省各類成人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書上無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驗印者,還須提交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關于該畢業證書國家是否承認學歷的證明原件。
四、其他說明
1.免考手續需考生本人攜帶相關材料(除上述需提交的材料外,須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來現場辦理。
2.免考手續回復:省教育考試院對上報的免考材料審批后,統一將符合免考條件的課程成績導入考生自考成績總庫;考生可在12月20日以后登錄自學考試信息網(網址zk.zjzs.net)查詢審批確認結果。
3.除畢業證書原件、學歷認證報告原件當場審核返還外,所上交材料不再返還考生。
4.《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規定》:“要求免考的自考生須取得所學專業8門課程(含單獨設置的實踐課程)合格成績后方可申請辦理課程免考手續”。考生主修專業如有課程是教育部考試中心或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考試的非學歷證書來認定學分的,考生在提交材料時須提交相應的課程合格證書或證明。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規定.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