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察學院】自學考試學生須知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一、考試課程報名
(一)考試次數
1、理論課每年4次:1月、4月、7月、10月。
2、實踐課(畢業論文)每年2次:4月、10月。
3、全國英語等級考試每年2次:3月、9月。
(二)報名時間
1月理論課考試報名:上一年的11月上旬至下旬。
3月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報名:上一年的12月初。
4月理論課考試和畢業論文報名:上一年的8月上旬或9月5日左右。
7月理論課考試報名:當年5月上旬至下旬。
9月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報名:當年6月初。
10月理論課考試和畢業論文報名:當年2月下旬至3月5日左右。
考試課程及時間安排見本網站報考簡章。
(三)報名方式
在校生以區隊為單位,統一到學習委員處報名,已畢業的學生先到警察學院財務處交報名費,憑財務收據到繼續教育學院辦公樓1221室報名,也可直接到當地縣、市自考辦報名(不用轉藉,當地報名時間與本須知的報名時間不同,請查看當地教育考試院或自考辦的報名通知)。
二、辦理畢業登記
教育考試院每年分別于6月初和12月初受理考生的畢業申請。具體日期見繼續教育學院網上通知。畢業登記審定費50元/人。
畢業申請需要準備的材料:
1、全國英語三級筆試成績合格證或英語(二)課程合格證。遺失者必須到省教育考試院(杭州市保俶路杭州電子科技大學內)辦理成績合格證明(帶上身份證,按規定交費)。如在校學習期間有三個學期的英語課程考試合格成績,可免考全國英語三級,但在本科畢業登記后不能申請學士學位。
2、所有的自學考試準考證(包括在當地縣、市自考辦報名考試的準考證)。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畢業生登記申請表(草表)、檔案袋(空白申請表和檔案袋在辦理畢業登記現場領取)。
5、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需蓋浙江警察學院繼續教育學院或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印章)。
6、專科學習的考試成績復印件(原畢業學校教務處或現工作單位人事部門蓋章)。
繼續教育學院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