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自學考試辦理課程轉出轉入須知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1、辦理外省轉入的流程:
(1)考生必須是已在我省取得一門課程合格成績以上,且已從浙江教育考試網自考查詢中心(http://www.zjzs.net/app/portal/zkcx/all.htm)查實“轉入檔案編號”之后;(不準備在我省申辦畢業的考生,請不要辦理成績轉入手續。)
(2)考生必須在我省取得專科不少于五門理論課程以上、本科不少于四門理論課程以上合格成績,方可在我省申請辦理畢業(戶口遷移者、軍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作變動、被普通高校或中等學校錄取者除外);
(3)轉入考生一律執行我省的專業考試計劃及課程頂替政策,綜合性實踐環節課程成績(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綜合作業等)不能轉入。
辦理時間:每年一月和七月。
必備材料:考生憑轉出省的《轉考介紹信》、身份證、轉入檔案編號、轉入地的準考證辦理。
注意:2016年1月之后在外省辦理轉出的考生,由系統自動對接,不需要辦理轉入手續。2016年1月之前在外省辦理轉出的考生仍需辦理轉入手續。
2、辦理我省轉出的流程:
由我省轉往外省的自考生,須在轉入省取得1門或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后,方可持身份證、我省準考證、課程合格證,轉入省準考證和課程合格證,填寫《轉往外省登記表》(點擊下載)到當地教育考試機構辦理轉考手續。
辦理時間:每年一月和七月,具體時間請咨詢當地自考辦。
3、領取課程轉考材料的時間:詳見辦理時通知。
4、省內的自考生不需要辦理轉考手續。畢業申請時,將省內兩地的課程合格成績和準考證同時上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