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提示:2025年4月廣東自考考前須知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2025年4月廣東自考即將開考,考生可登錄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自學考試信息網打印準考證和考試通知單。
—進入準考證打印—
—進入自考問題咨詢—
注意:對違規考生,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成績、停考、延遲畢業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等處理。
01把握考試時間
考試當天,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留足存放物品和入場檢查時間。
開考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點參加當科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出場后不得再進入考場續考。
請考生自覺接受在考點封閉區入口和考場入口進行智能安檢門安檢、人工安檢和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及身份驗證。
02檢查考試用品
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不含電子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
準備好考試需要的相關文具,如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馬克筆、直尺、三角板、圓規、橡皮擦等,除必要文具之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嚴禁攜帶手機等各種無線通訊工具、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等物品進入考場。允許使用計算器的課程,計算器不得有程序儲存功能。
03注意答題規范
考生作答前必須先在每張答題紙規定的位置上正確、清楚地填寫本人準考證號、姓名、考點名稱、考場號、座位號等信息,并將條形碼粘貼在“條形碼粘貼處”欄框內。
考生須進行課程筆跡信息采集,按要求在答題紙指定位置認真抄寫“考生筆跡確認”部分規定文字
凡漏填、錯填、書寫字跡不清或不按要求粘貼條形碼,導致無法正常評卷的,試卷按 0 分計。
04遵守考場紀律
試題、答題卡、草稿紙等均屬于涉考材料,不允許以任何形式拍照傳出或帶離考場
考試過程中考生如攜帶手機、智能手表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無論是否使用,均將認定為考試作弊,取消當次考試所有科目成績。
考生須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考試有關規定,誠信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