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為了做好自考考生的轉考工作,規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現在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考轉考每年二次,受理時間:上半年4月28日至5月7日;下半年10月28日至11月7日(法定節假日除外);請需辦理轉考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其它時間不再受理。
二、省內成績無需轉考,畢業時提供準考證即可;
三、轉到省外的考生,辦理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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