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答:全日制在校學生參加自考輔修第二專業,取得全日制高校畢業文憑后,辦理自考畢業手續時向當地自考機構提出申請,其本校主修專業教學計劃內課程合格成績,經批準在自考同層次或低層次專業中承認課程名稱相同、學分要求相當的課程學分,但承認的學分不超過自考專業計劃規定總學分的50%。具體辦法按照《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規定》執行。你在浙江工業大學國際貿易專業計劃內的課程合格成績,經批準承認在自考中課程名稱相同、學分要求相當的課程學分,但承認的學分不超過自考法律專業計劃規定總學分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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