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857 油畫靜物(實踐)(高綱 0636)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一、課程性質及其設置目的與要求
《油畫靜物》(實踐)課程是江蘇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美術專業(獨立本科段)的基礎性專業課程。本課程的設置是針對油畫專業的應考者在基礎階段對油畫表現物體在形色光的因素中能較全面的領會并掌握油畫技能而設置的。因此油畫靜物課程作為對油畫語言的學習與掌握具有入門性質的特點。這就要求應考者在學習油畫的初始階段能夠較系統,深入的研究油畫靜物畫的一般的繪畫史,繪畫流派,繪畫風格已及工具材料學的一般知識。并在構圖,色調,油畫肌理等方面進行系統的學習。為進一步學習油畫,風景人物畫等其它做好準備。
二、考核要點與考核要求
(一)全因素靜物油畫
1、水果類靜物畫2、廚房類食品及器具靜物畫。3、花卉類靜物畫4、綜合類靜物畫
考試要求:要求應考者能夠運用油畫材料,較為全面的再現所畫靜物的質感空間感和形式美。解決一般視覺經驗的審美表現。并能較好的協調空間關系,色彩關系已及畫面的整體關系。
(二)表現性靜物油畫
1、水果類靜物畫2、食品與廚房器具組合的靜物畫3、花卉類靜物畫4、綜合類靜物畫
考試要求:要求應考者能夠運用油畫材料已及技法的豐富性在靜物畫的表達上作風格化的語言探索。可以借鑒不同歷史時期的繪畫大師的表現技法。對靜物做創作性的表現。使靜物畫更具有藝術審美特性和表現力。
三、有關說明和實施要求
為使大綱的規定在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考試命題之中得到貫徹落實。特作如下說明,并提出實施意見。
(一)關于考試目標的說明
為使考試內容具體化和考試要點標準化。本大綱所列要點涵蓋本課程所有考試范圍。目的在于使自學應考者能夠進一步明確考試范圍和內容。有目的的系統學習本課程。也使社會助學者能夠更全面地有針對性地分層次進行輔導。同時,它也使考試命題能夠更加明確其范圍,從而較準確地安排試題的知識能力層次的準確度。
本大綱在考試要點中僅分出了兩種不同的表現方式。出發點在于在這二個表現方式的框架內進行自學。因此應考者的學習水準應該具有較為明確的目標并在考試中充分體現。
(二)關于自學教材
本課程使用教材為:《油畫靜物》,黃鳴著,中國美術學院出版社,2001年。
(三)自學方法與社會助學提示
1、無論是自學還是社會集中輔導,都應該以指定教材為基礎,以大綱所開列的考試要點為重點。認真全面掌握油畫的基本技法,作為練習。特別是全因素繪畫技法的練習。從而加深對油畫技法與技能的全面掌握。
2、臨摹中外名家的作品,有助于理解和提高。
(四)關于命題考試的要求
1、本課程的命題要求,應根據本大綱所規定的考試內容和考試目標來確定范圍。考試命題適當突出重點。選擇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的物品。但也要考慮到命題考試作為課程結業考試應包含相當水準與要求。因此命題中也會設置一定難度的內容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廣大應考者應在靜物畫均作及時選擇來豐富和完善自己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