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765 幼兒教師基本技能(口語)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幼兒教師基本技能(口語)考核安排
主考學校:江蘇省教育學院
一、報考條件
本專業為中專起點的獨立專科段。國民教育系列各類中等學校中專及以上畢業生均可報考。
二、注意事項
考生參加實踐考核須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 考生與主考學校之間的來往信件須在規定時間內發出(以郵戳為準),并要寫明本人的姓名、準考證號、詳細通訊地址、郵政編碼等。如有延誤,概不辦理。 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證件不全以及逾期報名者一律不安排實踐考核(報名材料、費用不退)。
三、考核時間
口語課程考核每年舉行一次,安排在每年的國慶節假日(10月4日下午報名,5日輔導,6~7日考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可根據情況參加考核。
四、考核地點
江蘇教育學院(南京市北京西路77號)
五、考核要求
1、用準確、流暢的普通話脫稿講述。 2、使用生動的口語講述,體現出口語表達的親切、通俗、形象化特點,讓聽者有身臨其境的感覺。 3、“述”、“表”結合,運用語言、表情、動作等表現技巧,把故事中人物的對話、性格、思想感情栩栩如生地表現出來。 4、講述時,運用恰當的語氣、語調、語速、節奏;掌握聲音的高低強弱、快慢停頓;語法正確;體態語自然、得體。 5、不拘泥于故事原文,可以根據需要,適當地對故事進行改編、續編、擴編或者縮編,但任何改變必須得當,主題不得改變,改編能力亦計入考核成績。
六、考核方法
口語考核為單人面試,當場抽簽決定試題。準備時間3分鐘。
七、考核標準
口語考核分值為100分。
90-100分,為優秀:對作品理解準確,能根據幼兒理解特點進行適當的改編,普通話流暢,講述生動形象,體態語能與故事內容吻合,具有很強的幼兒性。 80-89 分,為良好:對作品理解較準確,改編后跟原作品無大的出入,普通話流暢,講述較生動形象,體態語能與故事內容基本吻合,具有較強的幼兒性。 60-79 分,為及格:對作品有基本的理解,改編后的作品能遵循原作品的思路,能自覺地使用普通話,講述時注意到了生動形象,有體態語,能被幼兒接受。 60 分以下,為不及格:不理解原作品,改編后的故事有較大的缺陷,離原作品主題甚遠,沒有使用普通話,講述時不考慮生動形象,體態語僵硬,沒有幼兒性。
八、參考教材
參考教材:《幼兒文學》(附大綱),祝士媛主編,吉林大學出版社,2000年。
九、報名時間與報名方式
考生將匯款單寄至江蘇教育學院初教系(南京北京西路77號,郵編210013),孫建華老師收。逾期不再受理,所寄款項不退還。匯款單的附言中寫明考生的準考證號、聯系電話、郵政編碼。江蘇教育學院初教系將發“專函”告知考生具體的考核時間及相關安排。聯系電話:江蘇教育學院初教系 025-83758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