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江蘇省公安廳關于開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消防工程專業...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各市自考辦(考試院、招考中心)、公安局,各縣(市、區)自考辦、公安局(分局):消防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的和諧穩定。為適應我省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緩解因大量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廣泛應用而造成的日益突出的消防安全問題,加快消防工程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消防人員素質,根據全國考委和公安部《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消防管理專業(專科)、消防工程專業(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和組織公安消防系統參加學習的通知》(考委[2013]1號)文件精神,江蘇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與江蘇省公安廳共同決定于2014年10月起開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消防工程專業(獨立本科段)。現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消防工程專業(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消防工程專業(獨立本科段)主考學校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消防工程專業(獨立本科段)報考對象主要為各級消防部隊的現役官兵和消防文員、政府專職隊員,鐵路、交通、民航、林業、石油、化工等行業的職業制消防隊伍、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工作人員,以及有志于從事消防管理、消防工程工作的其他人員。三、江蘇省公安廳根據專業考試計劃、課程考試大綱和我省自考的有關規定,做好本系統生源組織和相關日常管理工作。四、請各市自考辦(考試院、招考中心)認真做好考試的組織和管理工作,積極支持指導各助學單位開展助學工作;各市公安局及有關單位要做好本系統生源的組織、發動和宣傳工作,并采取有力措施對考生進行考風考紀教育,以保證國家考試的公正性、嚴肅性,培養和選拔思想作風好、質量合格的人才。附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消防工程專業(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江蘇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 江蘇省公安廳2014年5月12日附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消防工程專業(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一、指導思想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對社會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消防工程專業(獨立本科段),以服務社會需求、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教學宗旨,順應消防安全發展形勢及政府職能轉變需要,本著“加強基礎,重視實踐,增強適用性”的原則,以人為本,強化能力,注重考核應考者對本專業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專業化的消防技術人才,整體推進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二、學歷層次及規格本專業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層次,專業類型為獨立本科段,在總體上與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相應專業的水平要求一致;各門課程考試以百分制計分,60分為及格;采用學分制,每門課程考試及格后,獲得該課程相應的學分。凡取得本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不少于13門課程合格成績,學分累計在71學分以上,思想品德經鑒定合格,畢業考核達到規定要求者,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消防工程專業本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其學歷。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的,按照主考學校有關申請學士學位的規定,可授予學士學位。三、培養目標和基本要求本專業培養適應消防工作發展形勢及消防安全管理業務工作需要,思想政治素質高,基礎理論扎實,專業知識深厚,實踐能力強,具有較強的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創新意識,能從事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本專業要求掌握國家消防工作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有關的法律知識;具備正確理解運用國家消防工作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技術標準的能力;系統掌握消防工程技術基礎和從事消防監督檢查、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的專業理論和技術;具有堅定的法律觀念、政策觀念,具有依法管理、服務社會的意識。本專業要求參加課程實踐和專業綜合實踐,做到理論與實踐相融合。通過課程實踐和專業綜合實踐,掌握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的基本程序、方法和電氣防火基本技能以及消防安全管理基本方法,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具備從事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電氣防火業務、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能力。四、課程設置與學分專業代碼:2080622
課程類別 | 序號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學分 | 備注 | |
必考課 | 公共基礎課 | 1 | 03708 | 中國近代史綱要 | 2 | |
2 | 03709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 4 | |||
3 | 00015 | 英語(二) | 14 | |||
專業核心課 | 4 | 12406 | 消防燃燒學 | 5 | ||
5 | 12407 | 滅火設施 | 5 | |||
6 | 12408 | 防排煙工程 | 4 | |||
7 | 12409 | 建筑防火(含實踐) | 5+1 | |||
8 | 12411 | 電氣防火及火災監控(含實踐) | 4+2 | |||
9 | 12413 | 工業企業防火 | 5 | |||
10 | 12414 | 消防安全管理學(含實踐) | 5+1 | |||
選考課 | 11 | 12416 | 消防技術裝備 | 4 | 考英語者選考不少于3門課程、不低于12學分;不考英語者選考6門課程、不低于26學分。 | |
12 | 12417 | 滅火技術與戰術 | 4 | |||
13 | 02275 | 計算機基礎與程序設計(含實踐) | 3+1 | |||
14 | 00107 | 現代管理學 | 6 | |||
15 | 00163 | 管理心理學 | 5 | |||
16 | 00024 | 普通邏輯 | 4 | |||
17 | 00321 | 中國文化概論 | 5 | |||
18 | 12451 | 消防工程綜合實踐 | 2 | |||
12418 | 消防工程畢業論文 | 不計學分 | ||||
總學分 | 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