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1年12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士學位申報工作的通知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各單位:根據《江蘇省普通高校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暫行管理辦法》和《河海大學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為確保2021年12月我校成人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的質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2020年12月-2021年6月之間畢業且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自考學生。
二、授予條件
1.遵守法律,遵守校規校紀,品行端正;
2.完成專業教學計劃的各項要求,經審核準予畢業;
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英語(二)成績≥70分;
4.畢業論文(設計)成績等級達到“良好”及以上;
5.自學考試相關專業的學位課程考試平均成績≥70分。
以上所有成績以畢業生登記表上的成績為準。
三、申請時間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22日
提交材料時間:截止2021年10月22日
四、申請程序
申請材料:學位申請表、學位匯總表、本科畢業證書復印件(A4復印)、本科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件(A4雙面復印)及電子照片;
2.學位申請材料采用郵寄方式。請符合申請條件的社會自考生按照要求將相關紙質材料使用順豐快遞或郵政EMS郵寄;“專接本”學生將相關紙質材料統一交給所在學校,由學校匯總后郵寄。
郵寄地址:
南京市鼓樓區西康路1號研究生綜合樓407室河海大學遠程與繼續教育學院自考辦收。
郵件標題:姓名+2021年12月學位申請材料。
逾期或材料不全、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學位申請。
五、學位評審費
1.學位評審費200元/人。
2..“專接本”學生繳費至所在學校,由學校統一匯款至河海大學。
六、其他
1.必須如實完整填寫申請表上的信息。
2.電子照片要求(與畢業證書照片同版),具體要求如下:
①藍底,像素480*640,分辨率300dpi,大小在20-40kb之間;
②照片以正確的身份證號命名(如最后一位以X結尾的,務必大寫);
3.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或自動放棄學位申請而未授予學位者,申請材料、評審費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