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帶什么進考場?什么不能帶?
2025-07-09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考生攜帶物品種類規定
一、允許帶入考場物品種類
(一)文化課考試
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無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等規定的考試用品,或者《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用具,可以帶入考場。允許使用計算器的科目,計算器不得有儲存、編程功能。
考生帶的耳釘、耳環,如不容易摘掉,通過安檢后可帶入考場。經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批準,同意考生使用的輪椅、拐杖、纏有繃帶或打有夾板等醫療器械,以及殘疾人合理便利需攜帶的助聽器、人工耳蝸、電子助視器、放大鏡等輔助器具或設備,經安檢檢查后允許帶入考場。
(二)術科考試或技能性測試
按術科考試或技能性測試考務規定執行。
二、禁止帶入考場物品種類
所有影響考試公平公正、影響考試正常組織實施、危害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以及考務規定明確禁止攜帶的物品均不得帶入考場,包括但不限于:
(一)相關材料
文字、圖片資料,書籍報刊等。
(二)考試輔助物品
自備紙張、計算尺、計算器(特殊規定除外)、非透明文具盒(袋)、眼鏡盒、涂改液、修正帶等。
(三)電子通信設備
手機、無線電器材等通訊設備,照相設備、掃描設備,藍牙耳機、智能手環及其他具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各類電子設備。
(四)其他禁止帶入物品
計時用表、管制器具、危險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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