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浙江省自學考試評卷辦法
2026-04-08 來源:教育在線
評卷工作是自學考試的重要環節,關乎考試質量和社會信譽。為實現評卷科學化、標準化,依據相關條例和辦法,特制定2026年浙江省自學考試評卷辦法。

組織領導
評卷工作在省自考委統一領導下進行,日常工作由省自考辦負責。評卷點由省自考委確定,成立評卷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課程評卷、試卷保管、檢查、錄分、紀檢保衛等小組。評卷教師需符合條件,由課程評卷小組提名,經審定后報省自考辦備案;評卷工作人員由評卷點確定并備案。
評卷紀律
本人或直系親屬參加某課程考試的人員不得參與該課程評卷。評卷在指定場所進行,憑工作證出入,不得外泄機密,不得擅自拆封試卷、更改答卷和分數。
試卷交接和保管
各評卷點要遵守試卷保管保密守則,確保安全。試卷保密號由省自考辦統一編寫和管理,評卷點建立收發管理制度,設保管室并安排專人值班。評卷教師領取和交回試卷時需清點核對,下班時交回保管室。
評卷
評卷前要對人員進行培訓,組織教師討論試題和評分標準,必要時制定補充規定。采用流水作業法評卷,記分用百分制,主觀性試題要按要點給分。對異常試卷要登記處理,評卷用紅色筆書寫。各課程評卷組要評估試卷質量并報省自考辦。
檢查與驗收
評卷質量由評卷點和省自考辦檢查,普查和抽查主要檢查評分標準執行、漏評錯評等情況。對58 - 60分試卷要復查,發現差錯按規定更改。
分數更改
更改分數需簽名并加蓋更正章,合分和客觀題差錯由發現人更正,主觀性試題差錯由課程評卷組組長處理。更正章由專人保管,核對無誤后使用。
錄分
錄分人員要嚴守紀律,系統管理員負責相關工作但不參與題首分錄入。錄分人員分組錄入,錄分組長指定專人登記考務差錯。
評卷經費、獎勵與處罰
評卷經費由省自考委按任務和標準發放。對評卷質量好的單位和人員給予表揚或獎勵,對違規單位和人員視情節處理。本辦法由省自考委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最終以官方公告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