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ke id="1jt9v"><dl id="1jt9v"></dl></strike>
<strike id="1jt9v"></strike>
<strike id="1jt9v"><dl id="1jt9v"></dl></strike><strike id="1jt9v"><i id="1jt9v"></i></strike><ruby id="1jt9v"></ruby><strike id="1jt9v"></strike>
<span id="1jt9v"><i id="1jt9v"></i></span><span id="1jt9v"><dl id="1jt9v"><ruby id="1jt9v"></ruby></dl></span>
<span id="1jt9v"><video id="1jt9v"></video></span>
<span id="1jt9v"><dl id="1jt9v"><ruby id="1jt9v"></ruby></dl></span>
<strike id="1jt9v"></strike>
<strike id="1jt9v"><dl id="1jt9v"><del id="1jt9v"></del></dl></strike>
<strike id="1jt9v"></strike> <th id="1jt9v"></th>
<span id="1jt9v"></span>
<strike id="1jt9v"></strike>
<strike id="1jt9v"></strike>
<span id="1jt9v"><video id="1jt9v"><strike id="1jt9v"></strike></video></span>
資訊/公告
重慶
創辦日期:2005年
主辦內容:成人高考、自學考試
單位屬性:民辦
主管單位:重慶城市科技學院
電話:023-49416869 15998965100
網址:https://jxjyxy.cqcst.edu.cn/
郵箱:jxjyxy@cqcst.edu.cn
地址:重慶市永川區光彩大道368號 重慶市巴南區燕尾山路898號
院校概況
重慶城市科技學院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學校始建于2005年,其前身是重慶大學城市科技學院,2020年12月經教育部批準轉設為重慶城市科技學院,2024年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學校現有永川和巴南兩個校區,永川區校址原為始建于1968年的四機部(電子工業部)1424所,我國第一塊大規模集成電路誕生于此;巴南校區位于巴南高職城。校園依山傍水,花繁樹茂,環境秀美,榮獲重慶市園林式單位稱號,是讀書學習的理想場所。學校教育教學設施完備,圖書館文獻資源豐富,可滿足全校學生學習的需要;教學樓所有教室都配有成套多媒體設備和部分智慧教室設備,190余個土木建筑類、電氣信息類、機械設計類、經濟管理類、傳媒藝術類、人文社科類、人工智能與大數據類等專業實驗室和9個實驗中心,為培養應用型人才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學校現有二級學院11個,本科招生專業53個。形成了“以工科為主,工、理、管、經、法、文、藝、教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現有智能制造、智能建造、人工智能、數智商科、文化創意、體育與大健康等六大學科專業群;有市級一流專業4個(土木工程、工程造價、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軟件工程),市級特色專業5個(建筑學、土木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工程造價、軟件工程);有魯班綠智數字智能產業學院、新E代數字智能信息技術產業學院、智能會計產業學院等產業學院6個;學校智慧建造與城市更新專業群獲批市級產教融合特色優勢專業群培育項目,“新能源汽車產業鏈產教融合虛實一體化實踐教學平臺”獲批重慶市虛實一體化實踐教學平臺。學校以“基礎實、能力強、素質高”應用型人才為培養目標,著力培養學生實踐應用能力和創新創業能力,努力探索創業與就業相結合的育人模式,為學生走向成功創造優良的環境。學校是首批教育部應用技術大學改革試點戰略研究試點項目參研單位,首批重慶市高校轉型發展試點單位,首批重慶市深化教育評價改革試點高校;成立了重慶市首家社會公益學院;建有國內唯一一所展示我國集成電路創業發展歷史的陳列館,是“重慶市“大思政課”實踐教學基地”,重慶市級、永川區級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學校現有經濟管理學院學生第二黨支部、電氣工程與智能制造學院教工黨支部、建筑與土木工程學院學生第二黨支部、人工智能與大數據學院學生第一黨支部共四個“全國黨建工作樣板支部”;建筑與土木工程學院學生第二黨支部及人工智能與大數據學院學生第一黨支部共兩個市級“樣板支部”;先后獲評“全國119消防先進集體”“重慶市園林式單位”“重慶市智慧校園建設示范校”“綜合實力民辦高校”等。新時代新征程,學校傳承和弘揚“艱苦創業、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勇于創新”的三線建設精神,以及“自強不息、追求卓越”的城科精神,聚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秉持“厚德、博學、求是、創新”的人才培養理念,質量立校,特色興校,為國家社會經濟發展培養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做出積極的貢獻。重慶城市科技學院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堅持規范辦學、內涵發展,以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為宗旨,以培養應用型人才培養為目標,依托學校優良的品牌效應、深厚的文化底蘊、雄厚的師資力量、嚴密的組織管理,穩定發展學歷繼續教育,全方位、多層次、高起點為地方經濟建設提供人才支持,為廣大從業人員提供優質教育服務,努力為“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建設學習型社會”作出更大貢獻。

重慶城市科技學院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實施辦法(修訂)

2025-10-16來源: 教育在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學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學位﹝2019﹞20號)、《關于印發重慶市高等學校學士學位授權與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學位發〔2022〕1號)和《教育部關于印發<;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辦法(試行)>的通知》(教督〔2020〕5號)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堅持學術自由與學術規范相統一,促進創新發展,提高人才自主培養質量。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包括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符合授予條件者,均可向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申請授予學士學位,按教育部批準或備案設置專業時規定的學科門類授予學士學位。

第四條繼續教育學院為我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的辦事機構,負責受理學生申請、匯總整理相關材料和初審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學士學位授予條件

第五條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學士學位授予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

(二)完成本專業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和內容,取得規定的學分,經審核準予畢業。

(三)較好地掌握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從事學術研究工作或擔負專業實踐工作的初步能力。

(四)畢業論文(設計)成績75分及以上。

(五)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層次學生學完本科階段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其在學期間課程平均成績達到75分及其以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學生課程平均成績達65分及其以上。

(六)參加下列考試之一取得合格證書或成績達標:

1.在我校參加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PRETCO)綜合成績60分及以上;

2.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340分;

3.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達到二級水平及以上;

4.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英語(二)(00015)考試成績60分及以上;

5.雅思考試成績達到4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

6.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二級考試合格證書者;

7.2020年以前參加重慶市學位辦組織的學位外語考試達到60分及以上;

8.日語、德語、俄語、法語、西班牙語綜合成績達到初級成績合格及以上。

(七)勤奮學習,積極工作,身體健康,能勝任本專業所涉及的行業工作。

第六條凡畢業生在學習期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一)思想品德鑒定不合格者;

(二)學位論文或者實踐成果被認定為存在代寫、剽竊、偽造等學術不端行為;

(三)受到留校察看處分且未解除;

(四)經學位評定委員會評議存在其他不應當授予學位行為。

第七條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學生,僅因成績考核不合格暫作結業處理者,在結業后一年內成績考核合格,且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在取得畢業證后可向學校申請補授學士學位。

第三章學位審核和評定程序

第八條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在畢業后(以畢業證書落款時間為準)兩年內,符合條件者可向學校繼續教育學院書面提出授予學士學位申請,繼續教育學院在每年的5月、11月受理學生學位申請事宜并開展學士學位資格審核和評定工作,具體程序如下:

(一)畢業生向繼續教育學院提出學士學位的書面申請,填寫《重慶城市科技學院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申請表》,并按規定提供材料。

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成績匯總表1份(成人高等教育畢業生無需提交);

(2)畢業證書復印件1份(須驗證原件);

(3)學生畢業論文(設計)原件及成績評定材料;

(4)學位英語水平測試合格證或成績單復印件或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二級考試合格證書(所有合格證書均須驗證原件及提供查詢渠道及信息,無正規渠道核驗者不予作為學位證書申請的支撐材料);

(5)與畢業證相同紙質照片(大一寸)兩張及電子照片。

具體以通知為準。

(二)繼續教育學院6月、12月按相關規定對申請者資格和所報材料進行初審,確認資格及材料無誤后向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上報名單及相關材料,各學院對學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由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研究提出建議授予學位和建議不授予學位名單并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對建議不授予學士學位學生,應在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由繼續教育學院以書面形式告知其擬不授予學位的事實、理由、依據,聽取其陳述與申辯。

(三)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匯總各學院報送的名單進行復核,將復核結果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

(四)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對建議授予學位和建議不授予學位名單進行審議,確定授予學士學位學生名單,學校發文公布并頒發學位證書。證書應注明學位獲得者通過何種辦學形式獲得何種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遺失不予補辦,學院只出具學士學位證明書,學士學位證明書與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效力,未通過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第四章學生申訴的程序

第九條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接受學生關于學位評定的申訴。

第十條學位申請人或者學位獲得者對不受理其學位申請、不授予其學位或者撤銷其學位等行為不服的,可在接到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學校申請學位復核。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在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進行復核并提交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作出復核決定。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重慶城市科技學院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修訂)》(重慶城科發〔2024〕185號)同時廢止,其他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二條本辦法由校學位委員會負責解釋,校學位辦與繼續教育學院組織實施。如本辦法在實施中與上級規定有不符之處,以上級規定為準。

欧美激情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