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二級調研員、江蘇省高等教育學會常務理事 郭新宇先生表示,教育部辦公廳2022年印發的《關于嚴格規范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標志著我國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健康有序發展進入關鍵階段。
通過2021年9月開展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規范管理”課題研究,全面梳理情況、深刻剖析問題,緊扣改革的痛點和難點,逐一提出解決方案,為《通知》的制訂提供了有力依據。
一是明晰標準,嚴格設置程序。
課題組通過深入研究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的發展脈絡與政策變遷,了解到國家層面近年來更新和出臺相關政策性文件較少,部分省份存在相關政策“空白”或“停滯”。校外教學點設置門檻較低,設點單位種類繁多,有的甚至設置在不具備法人資格或不具備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辦學條件的機構。
高校設點數量差異較大,大部分高校設置校外教學點在20個以內,但少數高校設置達200個,個別高校設置甚至超過500個。為此,課題組提出完善分級管理體制,將校外教學點定位為“高校為滿足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教學需要依托設點單位資源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的場所”,明確提出設點單位的資質要求、規范設置程序要求等建議,研制《校外教學點設置工作指引》及附表,并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細化省域管理要求留出了政策空間。
二是科學定位,落實高校主體責任。
研究結果表明,高校對學歷繼續教育定位不明、辦學主體責任認識不清、教學管理重視不足、辦學行為不規范的現象較為普遍。甚至有高校下放或轉移辦學權和管理權至校外教學點的情況。課題組提出高校要將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規劃,將校外教學點建設納入學校黨委重要議事日程,厘清高校與設點單位之間的責、權、利,統一歸口管理;做好審慎研究、科學布局校外教學點,確保在高校治理能力范圍內有限設置。
三是重視教學,加強教師配備。
調查發現,有的高校不認真執行教學計劃,自行減少線下面授學時、降低考核難度。參與調研的高校中,半數高校線下面授學時占比不足30%。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教師隊伍配備不足、穩定性差等問題也較為普遍,來自行業企業一線的兼職教師較少,與在職學生工學結合的學習特點不相匹配。課題組提出高校要落實落細教育教學各環節要求,明確線下面授教學和輔導(含實踐教學)學時比例,完善相關教學條件,健全人才培養質量過程監管制度;并提出高校要配備與校外教學點學生規模相適應的專兼職教師、輔導教師隊伍,主講教師須全部由高校專任教師或正式聘用的兼職教師擔任;輔導教師由高校選派,也可經校外教學點推薦后由高校認定選用。
四是秉承公益,規范經費管理。
在參與調研的高校中,大部分高校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的辦學投入較少或“零投入”,經費管理制度缺失。辦學收入分配不合理,一些高校撥付給設點單位的工作經費達到學費總額的70%,導致逐利傾向明顯;存在個別校外教學點或其他機構(個人)代收費、超標準收費、搭車收費等亂象。課題組提出高校要秉承公益性原則,對學歷繼續教育給予相應辦學投入。將所有收入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高校撥付給設點單位的工作經費,原則上不超過其學生學費總額的一半。專兼職教師、輔導教師的課酬、勞務費等酬金統一由主辦高校財務部門據實支付。
五是完善制度,強化監管職責。
研究認為,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監管體系尚未形成,高校在服務供給、組織運行、內部治理和外部監督等方面也存在缺陷,導致“劣幣驅逐良幣”、惡意競爭等非正常現象時有發生。課題組提出要強化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管職責,嚴厲打擊中介機構虛假宣傳、買賣生源、代學替考等行為,對校外教學點存在違規辦學、點外設點、惡性搶奪生源、搭車收費牟利、教育質量低下、管理混亂無序、變相買賣文憑、履行職責不力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給予處罰。
為確保新政策出臺后的平穩過渡,《通知》明確今年年底前暫停新增校外教學點,全面整改。從2023年1月起,按照新政策開展校外教學點設置與備案。對不符合要求的校外教學點,給予2年過渡期,過渡期間停止招收新生,高校須會同設點單位做好善后工作,確保穩妥完成在籍學生培養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