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教育部印發了《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2022]1號,以下簡稱《通知》),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的設置與管理進行了嚴格規范。
《通知》明確了校外教學點的分級管理體制。其中,教育部負責制定全國校外教學點的宏觀管理政策,統籌指導全國校外教學點的設置與管理工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做好屬地校外教學點的監管工作,具體包括:
一是嚴格落實教育部系列相關政策。
因地制宜地制訂更加細致、更加嚴格的屬地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制度,對高校設置校外教學點數、每個設點單位承接高校及專業數上限做進一步明確規定,健全校外教學點準入、評價、獎懲、退出和責任追究等配套制度。
二是立足地方需求,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做好省域內校外教學點及開設專業的整體布局,并形成動態調整與優化機制。
要站在服務國家戰略,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高度做好省內高校和省外高校設點統籌工作,不能搞地方保護,也不能不加甄別任由發展。
三是加強備案管理。
要明確備案要求和操作流程,并嚴格對備案材料進行專家集體評議,把好校外教學點建設“入口關”,并將備案結果面向社會公示。
四是落實監督檢查。
要將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納入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的日常管理,依托信息技術,加強過程監管和質量監測,提升數字化治理能力。
要組織開展常規檢查、“雙隨機”抽檢和專項評估等活動,同時聯合其他相關部門,嚴厲打擊虛假宣傳、買賣生源、代學替考等違法違規行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之間還要建立協同聯動工作機制,既要做好溝通、共享經驗,更要開展聯合懲戒,堵著監管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