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嚴格規范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了分級管理體制下,教育行政部門、高校、校外教學點等相關者的責任,進一步優化了校外教學點治理體系,構建了分工合作、責任明確、協同落實的新格局,必將推動校外教學點治理能力的不斷提升,切實提高學歷繼續教育辦學質量。
一、教育行政部門的統籌監管責任
明確了教育部以頂層設計推進宏觀管理政策、統籌指導推動校外教學點的治理規范和標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承擔本區域內校外教學點的政策制定、統籌規劃、備案管理和監督檢查的責任。分級監管的要求有利于全國一盤棋,整體推進和落實校外教學點的建設和監管。
二、高校辦學的主體責任
高校承擔著校外教學點建設和管理主體責任,對學歷繼續教育辦學質量負責。高校要嚴格落實教育行政部門文件要求,按照標準從政策性、長遠性和針對性加強對校外教學點的設置、調整與管理,對校外教學點進行動態調整、加大投入、完善制度、保證規范和發揮作用。
三、校外教學點的執行責任
作為高校學歷繼續教育在校外的依托和服務延伸,校外教學點承擔著執行責任,發揮著學歷繼續教育“最后一公里”的作用。校外教學點要不折不扣地執行主管高校的各項制度,規范教學過程各個環節和各項服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