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是學歷繼續教育的辦學主體。毫無疑問,高校作為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的辦學主體,必然是校外教學點建設和各項業務開展的責任主體。校外教學點出了問題,高校要負責并且必須負責到底,不能切割、推諉,甩給校外教學點了事。正確認識高校辦學主體責任,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加強黨的領導,強化學校行為。要將校外教學點的設置與管理納入學校黨委重要議事日程,并從學校教育事業發展全局來謀劃校外教學點具體布局。
二是做好對校外教學點的業務指導和約束、管理,通過明確要求、過程管理、加強獎懲等手段,確保校外教學點嚴格按照高校要求認真負責的配合開展招生宣傳、助學輔導、學生管理等工作,使人才培養方案不打折扣地落到實處,教學環節不減量,教學質量不降低。
三是確保師資隊伍高校說了算。主講教師必須全部由高校專任教師或正式聘用的兼職教師擔任;輔導教師由高校選派,也可經校外教學點推薦后由高校認定選用。
此外,高校還有義務、有責任對校外教學點的教學與管理團隊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而且要常抓不懈。
四是要加強檢查評估,一旦發現“點外設點”“亂收費”“管理無序”“支持服務不到位”等違規行為或不符合辦學要求的校外教學點,必須果斷采取整改、停招、撤銷等措施,決不能姑息縱容。
基于此,高校必須嚴格控制校外教學點設點數量和范圍,在自己治理能力范圍內進行有限設置,切不可盲目擴張。“管得住”是前提,“管得好”是目標。如果“管不了”就別設,高校要從源頭上把校外教學點可能存在的問題和風險“掐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