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教育(教體)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校外教學點的資質和辦學條件審核,校外教學點辦學行為的日常監管,協助開展年度檢查和“雙隨機”抽檢。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校外教學點,向省教育廳報告有關情況并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一、山東省監管校外教學點辦學行為的方法
強化監督管理。高校承擔辦學主體責任,負責本校校外教學點的設置、調整與管理;設點單位負責配合高校做好校外教學點的日常管理。高校應加強對校外教學點的日常管理和質量監控,定期開展檢查評估,對存在違規行為或不符合辦學要求的校外教學點及時整改或者撤銷。
省教育廳負責我省校外教學點的管理政策制訂、統籌規劃、備案管理和監督檢查。將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納入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管理,建立健全校外教學點管理制度和監管機制,組織評估檢查,加強監督指導,與相關部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之間建立協同聯動工作機制,開展聯合懲戒,嚴肅查處高校或其校外教學點違法違規行為。
二、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生學費如何收取?
嚴格收費管理。學費應由學生全額直接上繳高校財務賬戶,高校不得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代收費,不得超標準收費,嚴禁設點單位、校外教學點以任何名義搭車收費。高校應將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所有收入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截留、占用、挪用和坐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