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1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了《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在高等學歷繼續教育領域引發了廣泛關注,也必將帶動一系列連鎖行動。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指出“函授站、業余點、校外學習中心以及開放大學在系統外設置的學習中心等,統一規范稱為校外教學點”。全面研讀《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后,我們理解文件在操作層面的行動是所有校外教學點“全部臥倒、擇優轉設”。所謂擇優轉設,是指符合要求的機構才能申報成為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的校外教學點。
在管理層面上,每每涉及到“全部臥倒”的行動,往往是基于重新定位、重新布局、重置要求的重要考量,此次行動也不例外。結合此次教育部在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方面的系列文件,《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下發可謂是恰當其時,為繼續教育辦學機構重新調整與設置校外教學點創造了可貴的“窗口期”。